来自天津的41岁女子张虹(Hong Zhang),来到加拿大多伦多12年,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曲折,包括2年前遭男友遗弃不得不独自抚养幼女、数次申请难民被拒绝、多次面临被遣返的危机。但在本周一(11月2日),这一切均成为过去,她正式获得了期待已久的加拿大移民身份。张虹事件,自2007年4月经由《多伦多太阳报》(Toronto Sun)和当地华人媒体多番报道,成为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关注的话题,对加国当局是否应该给予其合法身份,人们更是正反意见不一。
天津女子张虹(右)经过12年抗争,终因人道理由获得移民资格。图为张虹母子周一在获批移民后走出政府大楼。
12年后移民梦终圆
据《多伦多太阳报》报道,本周一(11月2日),张虹在大多区密西沙加市移民部办公室领到了她期待已久加国永久居民身份证件。12年曲折的努力,现在终于有了满意的结果,张虹为此感到十分欣慰。展望未来,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去读书,有了专业的学历才能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才能更好的抚养女儿长大成人。她说:“我想读有关健康护理方面的学科,希望将来从事护理工作”。
在领取移民纸过程中一直陪伴她身边的移民顾问凯洛格认为,虽然张虹的个案并不罕见,但她却是极少数肯面对媒体为自己争取利益的人之一。凯洛格说,张虹很有勇气,正因为她敢于站出来向媒体讲述自己的遭遇,得到更多人的同情和支持,移民部才因此受到压力,最终顺利地通过了她的人道移民申请。
2年前张虹事件曝光
2007年4月,多伦多主流媒体和华裔社区轮番报道了张虹母女的经历。事件原委大致是,张虹1997年从中国天津来加,申请以难民身分留下,期间结交了一位男友,并于2006年诞下女儿雪莉(Sherry),但之后男友不辞而别,留下母女俩相依为命。
2007年初,张虹的难民身分申请最终被联邦移民部拒绝,在申请难民身份无望后,张虹通过当地移民顾问凯洛格(Roy Kellogg)以人道同情理由向加移民部提出永久居民申请。
不过,在此申请有结果之前,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已向她发出遣返令,而她亦未能通过“遣返前风险评估”,以当时的形势来看,她已难以避免要被遣返回中国的命运。
律师施计拖延遣返
2007年5月16日,是张虹按规定要到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报到,办理有关遣返手续的日子。但她尚未有替其1岁女儿雪莉办妥赴中国的旅行签证。
据当时的报道,代表张虹的移民顾问凯洛格于前一天到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替雪莉申请中国旅游签证,但申请却被领馆拒绝,理由是中国政府不会向并非旅客签发旅游签证,因为雪莉将不是以旅客身分跟张虹一起回去中国。不过,当时的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新闻领事孙彦向媒体表明,对方当时未能提供申请手续所需的任何文件证明,除了女儿的加国护照的复印本外,不论是母亲的中国护照或是女儿的照片都没有带来,在这样的情况下,领馆根本无法受理他们的申请。
换言之,当时有媒体推测,当日并非是总领馆拒绝张虹的申请,看起来更像移民顾问凯洛格以此办法替张虹俩母女“拖延”遣返的日期。
人道同情着眼于孩子
张虹曾前后两次在接受《多伦多太阳报》采访时表示,在加拿大出生的小孩如果回到中国,就会被看成是二等公民,中国的法律是禁止非婚生子,她会受到不公正待遇,没有医疗保证,不能上户口,不能上学。作为单亲妈妈,带着孩子回去,可能面临14万元的罚款,孩子受教育还得花费自己所不能支付的昂贵费用。
凯洛格则表示,就算张女士选择自愿遣返,而让女儿雪莉继续留在加国,以后雪莉如要申请母亲返加,至少要20年时间,要待她长大成人、有能力赚钱之时,才有资格担保母亲来加团聚的。因此,他希望移民部能够再仔细考虑张虹的个案,让她两母女一同留在加拿大生活。
孙彦则再次强调,张虹的女儿如果回到中国去,将会是中国公民,念书方面不会成问题,非婚所生的孩子也受到法律保护,可享有免费教育,不致出现无法入读公校的情况。当时亦有其它中国官员明确表示,中国婚姻法规定:在中国,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再者,出生在国外的孩子也不属于违反“超生”政策范畴,更不存在罚款一说。
照顾幼女理由获批
至此,张虹事件经传媒报道之后引起强烈反响,在张虹及其代理律师的多方争取和舆论的压力之下,边境局临时同意延迟执行遣返令,让张虹留在加拿大直到移民申请有结果为止。2008年2月20日,张虹更接获移民部通知信,表示经过审核,初步允许张虹以人道理由提出的移民申请,让其留在加国照顾幼女。直至本周一获得移民资格。
同情张虹乐助者众
张虹母女之事经媒体披露后,公众表现出两极的态度。一方面不少人对张的处境表示同情,有的人更以实际行动相助。譬如在加东一个中文网站中的“助你圆梦”栏目,就专门为张虹母女开设了特别版,栏目策划者赵平波呼吁社会人士向张虹伸出友爱之手,该特别版指出,这样的案子在加拿大并非个案,加拿大边境服务处每天迎来送往的难民被拒者,不止是张虹一人。但张虹案的特别处,是她有个年幼1岁的女儿。
另有人觉得,“张虹在加拿大呆了十年了,既然她还愿意留下,说明她是能适应这个社会这个国家,喜欢加拿大的人都以各种方式移民出来,读过书有文凭的做技术移民;资金雄厚的做投资移民;有实业的弄个企业移民,亲属在这里的,也捞一个亲属团聚。那么对于像张虹这样的弱势群体,如果他们也想移民加拿大,她当然也会选择一种对她可行的方法,比如假结婚、偷渡、申请难民等”,言下之意,张虹一类的人,也有来到加国生活的权利。
类似这种同情的观点引起当时不少人的共鸣,有人表示愿意收养张的幼女,有的甚至提出愿意和张虹结婚以便其留在加拿大。也有一些人,借机表达了对当局的不满,譬如一位叫FRANZ SPIESS的网友在网站上留言说,政府的边境管理部门应该更多地关注犯罪,而不是忙于遣返单身妈妈。
批评及声讨者有之
与此同时,对张虹千方百计图谋留加的做法,表示不屑与憎恶者,亦有不少。一位名为“新蓑笠翁”的网友当时就诘问道: “一个不惜用亲生骨肉的整个人生去换取自己要留在加拿大生活的人,是不是值得同情?她自己一手刻意制造的难题,是不是应该自己去承担后果?一个为了达到自己这样一个目的,不惜赌上亲骨肉的一生幸福,不惜赌上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尊严一个人自己尊严,不惜赌上一切她能利用的人,移民局已经驳回了她的申请,我们再去支持她,以期影响政府,合适吗?”
更有人具体地分析在中国生活的账单,力证张虹回国并非无法生存:中国老百姓大多数2个人工作也就是2000元的样子,一家生活有的还供个大学生,北京的保姆也是1000元左右,我在北京住了一段时间,一家5口人,孩子送私立幼儿园800元,住房管理费,水电,暖气费月均等1000元,车保险、养路费、油、电话、上网等月均700元,吃1500元, 5个人每月基本开用去4000元,也就是人均每月800元,很多人家住公寓,没有车的可以少用1000元,中国还是好生存的,张虹听一个律师误谈中国,真是不该,张虹要是没有啥问题,回去要比在这里好过些,在家乡,有亲朋好友可以帮帮忙,小地方雇保姆也便宜些。在这里呢?张虹不工作吗?工作的话,孩子送幼儿园?噢,拿政府的补贴,大家辛辛苦苦打工交税,都补给这不合法的居留者了,大家心里舒服吗?
应循正当途径移民
多伦多华联总会副主席钟新生表示,张虹的孩子在加国出生,现在母女得以双双居留加国,对她们个人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从整体来说,任何一个希望移民加国的人,应该循正当途径光明正大地申请,而不要走歪门邪道,不要弄虚作假,更不要不惜以根本不是事实、对自己国家形象抹黑的事情,来谋取自己的利益。
他进一步指出,一些移民顾问为帮自己的客户谋取身份,进而赚取高额利润,无中生有地替客户编造各种“故事”,这已成为该行业的“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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