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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伦多市政修路赶走妓女 艳女街头兜客夜景不再 |
www.sinoca.com 2009-10-24 多伦多星报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教会施压、政客大声疾呼,甚至执法人员的卧底行动也不能赶走多伦多市中心非正式红灯区内的妓女,但奇怪的是渣华士街(Jarvis St.)街角以往的景象已不在,通常只有寥寥数人在兜客。
其实只要稍为仔细观察,答案是很容易找到的,是修路程赶走了她们。在芝兰街(Gerrard St.)与渣华士街交界Harvey's快餐店附近兜客的23岁黑发女郎Ebony表示:「如果行人路被封的话,你当然不会有顾客。」这情况可能意味着加拿大的娼妓活动正在蜕变。
艳妆女郎各奔东西
过去四年来,市中心愈来愈少见到穿着高跟鞋与仿裘皮大衣的艳妆女郎在街头兜客。她们各散东西,有的把地盘移到近郊地区,有的洗尽铅华从事正业,有的转到室内继续出卖肉体,也有人充分利用现代科技通过互联网招客。当然,报章的分类广告也是她们找寻顾客的媒介。
以往,那些在芝兰街-教堂街-卡尔顿街-渣华士街(Gerrard-Church-Carlton-Jarvis)一带兜客的女郎,在本年7月时不见踪影。市府工程展开后,戴着安全头盔的工人逼走迷你裙渔网袜女郎,至8月份时,教堂街变成地盘。
不过,Ebony喜欢户外工作,她继续单独在街头谋生,不需皮费,肉金全部自己袋袋平安。她说:「很多人转到脱衣舞馆或自己家中接客,认为这样做较安全。」
预料市府的工程明年春天完成,恰巧届时是挑战加拿大娼妓法律可能违宪有判决的时候。
法律教授杨格(Alan Young)与3个曾任与现任性工作者要求法庭删除刑事法内的3项条款。根据现时法例,出卖肉体是合法的,但一切环绕着性交易的活动却不合法。杨格要求法庭删除在公众场所兜客、在妓寨工作(可能是性工作者的睡房)和靠娼妓为生的条款。
如果法庭同意杨格的论调,实际上等于娼妓非刑事化。届时高价妓女可能在室内接客,意味着红灯区自动消失。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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