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加拿大财政部长费海提(Jim Flaherty)称,信用卡新规最终通过,并将于明年生效。
费海提在声明中称,“为了提高信用卡使用的透明度,政府正在努力采取措施以保护消费者。”
在新规中,放贷者必须同意信用卡费用限制上涨,并提供摘要检查盒(summary box),说明所有费用和追债限制等。
大部分条例将于2010年1月1日生效。
但是渥太华政府还是给了放贷者一些“宽限”——所用新信用卡21天的免息宽限期将一直等至明年9月1日生效。
新规反对者称,很多条例只不过是象征性的,最终对消费者不会产生任何利益。
新民主党国会议员、消费者保护人士Glenn Thibeault称(5月份新规被提议时),“增加信用卡合同条例对受打击的加拿大家庭没有任何帮助。如今利率处于最低水平,但是信用卡利率却一直居高不下。”
自由党国会议员、消费者保护人士Dan McTeague称,提高交换费(interchange fees)根本使零售商得不到缓解,在过去两年中有些零售商的该项费用甚至加倍。“政府只是‘丢给’公众一些甜头,却忽略了其它重要的方面,希望掩盖其它受关注的问题。”
该项新规将适用于联邦授权机构发行的所有信用卡,例如特许银行和一些零售店等。
另外,新规中的一些条款扩大了固定和可变利率贷款、信贷额度(lines of credit)等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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