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埃德蒙顿(Edmonton)一名41岁男子因两继女还是孩子时对她们性侵犯而被判9年零6个月。 为保护受害者,这名男子的身份不能被公开。他被判两项性接触14岁以下儿童,一项性咨询14岁以下儿童罪以及一项获信任情况下与人性接触罪。他还因在获信任情况下,于2001至2006年间每周与两继女中的一位发生性行为两到三次而被判性侵犯罪。
法庭得知,最初的犯罪行为发生在20世纪80年代晚期和90年代早期,也就是其中一名继女在13至15岁,另一人在9至13岁时,包括在卧室里以及沙发上亲吻和抚摸两女孩的私处。
两女孩各自向母亲告发,其母后与丈夫理论,然而他只进行了道歉并表示这样的事以后不会再发生。法庭得知两女孩均不知道另一方被继父猥亵,直至2007年参加完一晚会回家后聊天才知道。这时她们一个已31岁,另一个25岁。
之后,两姐妹向警方报案。2007年7月,她们的继父被逮捕。
除判监禁外,这名男子还被令向国家DNA数据库提供DNA样本并在国家性犯罪者档案中存放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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