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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忍强奸绝症晚期前妻 安河一前警官判监15年 |
www.sinoca.com 2009-08-22 多伦多信息港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温尼佩格(Winnipeg)一名前警官周五因残忍强奸已到绝症晚期的前妻而被判15年监禁。
为保护受害者,他的名字不能公开。这名53岁男子曾经5次触犯法庭对受害者的保护令而被捕,而后2008年7月,他做出了这一令人气愤的行为。根据公认的事实陈述,他知道前妻患有癌症,正接受化疗,身体十分虚弱。事发当晚,他把两个孩子留在家里,独自前往受害者家中。他知道受害者家的窗户没有警报器。
受害者熟睡中惊醒,看见一个男人手穿塑料手套,头戴黑色尼龙丝袜伏在她身上。事后,她告诉警方,一开始她还以为是做梦,然而随后认出趴在她身上的是她的前夫。这名男子在数小时里多次强奸殴打她,甚至直接拳打她接受化疗的部位。他还把整个强奸过程录了下来,给受害者拍照,并试图清洗她的身体,清理现场以掩盖犯罪证据。这些照片被呈给了法官。
受害者他在另一个房间时偷偷拨打了911。她当时的电话录音被呈给了法庭。从录音中可以听到她低声求救,多次重复地址,后来乞求这名男子不要伤害她。不久,警察赶到现场,抓住了她正要逃走的前夫。受害者身上多处受伤,接受了住院治疗。
她的前夫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还告诉逮捕他的警察:“我应该让你开枪打我”。就在强奸前妻的几天前,他还曾对一名退休警察说他对前妻欲出售他们的房屋很是气愤。
“以后7天里,我一定要做点什么。”他说。然而,他的这位朋友并没有把这条信息当一回事。
警方还发现了被告预谋犯罪的证据,包括一张强奸清单,上面列了他计划购买的物品。
辩护律师金丁(Jeff Gindin)表示他的当事人对所犯之事感到“羞愧”,他之前触犯法庭保护令并不意味着他就会强奸自己的前妻。
被告在法庭上宣读简短声明说,他的刑期与“判死刑”无异。他说:“我并不奢望被宽大对待,只想黑暗尽头能有一束亮光。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达我的愧疚,现在我还不明白为什么当初会伤害(前妻)。我违背了绝不伤害女性的誓言。那时我的痛苦变成了愤怒,我无法控制它。”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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