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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拟立新法 海外形象差的企业让其自生自灭 |
www.sinoca.com 2009-05-17 多伦多信息港 [复制链接] 字体:大 中 小 |
根据下周将提交国会议员审议的一部法律,海外形象差的加拿大公司将失去联邦政府财政上以及政治上的支持。
这份法律议案由自由党国会议员John McKay提出,目前已通过二次审阅(second reading)。法案要求总部设在加拿大、从事提炼行业(如采矿、石油和天然气公司)的企业在外国设厂经营时必须像在加拿大国内一样遵守相同的人权以及环境法律。违者将失去外交支持,不能获得加拿大政府贷款而且其公司股票将不在加拿大养老金计划(Canada Pension Plan)的选择之列。
不过法律同样保护那些受恶意中伤的公司的利益。如公司在被调查后发现为清白的,《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将刊登证明其没有错误的证据。
支持者认为这有助于解决目前正发生的此类争端,如涉及加拿大金矿业巨头Barrick Gold Corporation及其在巴布亚新几内亚分厂的一个案子。上周,国际特赦组织Amnesty International与加拿大矿业监察(Mining Watch Canada)联合要求加拿大政府帮助制止发生在Barrick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Porgera矿区附近的践踏人权行为。Amnesty称矿区附近居住的人们房屋被烧,并被警察赶出家园,这严重违反了国际法。然而Barrick的发言人Vincent Borg称这些指控歪曲事实,该公司正在向Amnesty以及矿业监察进行直接投诉,要求解决此事。
“据我们了解,被拆除的临时棚屋为非法矿工所有,并非合法土地所有者,而且拆除行为完全依照巴布亚新几内亚的法律进行。”Borg说。“警方表示,该地区位于Porgera采矿区的边缘,已经成为非法盗矿者以及卖淫、酗酒者的集中地。”
这份法案已经获得联邦三个反对党的支持,但保守党以及一些企业团体表示反对。加拿大商会(Canadian Chamber of Commerce)在三月份致信各位部长表示该法案没有必要且将加重加拿大企业在经济萧条下的经营负担。
不过新民主党国会议员Paul Dewar表示在国外表现差的加拿大企业败坏了加拿大的名声,只会让加拿大企业在国外的生意更难做,“加拿大、联邦政府制定此类标准义不容辞”。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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