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个人所得税税率
加拿大实行二级税收制度,即联邦税收体系和省税收体系,指联邦和省政府对在纳税年度居住在本国本省或从本国本省取得收入的个人应纳税所得进行课税。它是一种累进税率制,不同收入段适用不同的税率,一般来说,每年联邦政府和省政府会对收入段和税率作小幅度调整。
据加国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公布的信息,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联邦政府:
应纳税收入 适用税率 $0 to $38,832 15% $38,832 to $77,664 22% $77,664 to $126,264 26% Over $126,264 29%
个人免税额是$9,600,无收入来源的配偶免税额亦是$9,600,免税额适用于各档收入阶层,但计税时采用最低一档税率。
卑诗省政府:
应纳税收入 适用税率 $0 to $35,716 5.06% $35,716 to $71,433 7.7% $71,433 to $82,014 10.5% $82,014 to $99,588 12.29% Over $99,588 14.7%
2009年报税的新变化
据金百利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CGA)刘军介绍,总体来说,今年税务政策与去年相比,没有很大的区别。只在少数项目上有优惠政策出台,其中对纳税人关系较大的有:
1、免税储蓄账户(“Tax Free Saving Account, 简称TFSA”),从2009年开始,利用登记的储蓄账户存钱,将使投资收益免税。满18岁加国居民,拥有一个社会保险号码(SIN)就可以是这一类账户 的户主,存入数额一年不超过5,000。以前没用的额度可以滚动到以后年度。
2、注册残障人士储蓄计划:适用于年龄不超过59岁的残障人士。报税时收入计入税表125行,返还计入232行。
3、更多医疗费的抵减——您可以为您自己和配偶、1991年以后出生的小孩或其它未自立成员申报某些额外的医疗费,如某些手术的费用。
4、投资税务补贴——加拿大政府鼓励民众进行投资。比如说,如果纳税人把钱投在基金里,政府会给予些许补贴,体现在反映投资收入的T3税单中的第41项目上。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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