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冠希温哥华出庭取证
一名温哥华男子在法院门口打出大幅海报自称是陈冠希的“粉丝”。中新社记者 吕振亚 摄
“艳照门”案主角陈冠希周一上午开始在卑诗省最高法院出庭作证。本次取证预计为期3到5天,案中证物将以书面形式处理。
陈冠希是在今天上午10点准时到达位于温哥华市中心的卑诗省最高法院出庭。开庭时间是10点20分。陈冠希在律师陪同下进入法院时,由数名彪形大汉保护,没有接受任何现场媒体采访。陈冠希出庭时,身穿黑色西装,灰色衬衫,戴黑色领带。到记者发稿时,陈冠希仍在卑诗最高法院53号房间闭门作证。
据法院方面透露,陈冠希向主控官提交的主要证物包括:一台苹果手提电脑,所有从2001到2006年所拍摄照片的复印件。陈冠希表示,自己非常注意隐私,从未将这些照片示人,只是自己或是照片中的人物才给看过。
据悉,这次听证,是由香港当局已安排法官、检控官到温哥华,并租用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庭进行。租场费用约500至1000加元。而单是现场负责人流控制的保安人手,每日也要耗费5000至10000加元,尚未计算为此案专程飞赴当地的律师团及法官等庞大费用。作证租用地方的费用,是由香港当局支付,有关程序相信会按香港法庭审讯的程序进行。
去年2月,24岁的前电脑店职员史可隽被捕,警方指控他就是“艳照门”的“源头”,怀疑他私自下载1300张裸照,落案起诉他“不诚实取用电脑”。去年4月案件再次开庭,史可隽又被加控两项罪名。随后案件因影响重大,本打算押后到同年10月再审,控方要求传唤12名证人,陈冠希被要求回港,但陈冠希一直不肯,官司于是延宕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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