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安省职场健康和安全法案”2009年修改以来,安省地区的雇主都需要有反职场霸凌的相关规定,在教育员工了解自身权利的同时,也为职场骚扰、投诉以及调查建立审查框架,但是多伦多就业事务律师惠特(David Whitten)认为,新法案实施后的成效具有两面性,公司主管和霸凌受害人都需要从自身做起,才能有效保护个人利益。 惠特认为,新法案的推出让雇员清楚了解个人在职场中的权益,造成投诉数量明显增多,但是职场骚扰却并未因此减少,尤其是投诉被受理后涉及的使用第三方调查的支出,更是让很多企业难以负荷,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 惠特为难以支付高额第三方调查费用的公司给出以下建议:通常职场骚扰可以通过内部调查找出问题所在,然后通过和解对策节省开销,主管一旦收到投诉报告,应该立刻要求提供书写形式的投诉,并要求提供证据或者目击人。在与投诉员工沟通时,主管也应该了解投诉者的目的是要求被投诉者停止霸凌,还是希望其失职。 惠特给职场霸凌受害者的建议包括:收集个人被霸凌的所有细节,并在遭受骚扰后的第一时间以书面形式告诉施霸者,与此同时向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发出投诉信。应该在每次被骚扰后第一时间进行,且为自己留下证据,但注意在书写过程中强调实施,不要将个人情绪加入其中。受害人也应该通知家庭医生,告知正在遭受外界压力,报告也将被当做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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