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制度将改革:降低标准 提高金额 |
时间:2009-01-24 来源: |
我认为加拿大的就业保险系统(EI)已经与现实严重不符,並且缺乏公平性,在经济衰退的今日,很难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联邦財长Jim Flaherty如果下决心要对它进行改革的话,就要先確定哪个问题是他应该优先解决的。
我相信他不乏各种意见和建议,工商界人士、工会官员、市政领袖、经济学家、社会工作者都早早眾说纷紜,而且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开出了种种“处方”。但很明显,Flaherty不可能对所有“处方”都开绿灯。儘管他手里握有失业救济30亿元的处理大权,他还是不得不確定一个受惠先后顺序表。
Flaherty有5个基本选择:
一,降低申请EI標准,令那些目前因工作小时数不足或就业保险金缴纳不足的失业人士获得就业保险福利金。这样做有三个好处:一部分失业人士能够马上获得他们急需的经济来源;减少一部分压在市政府头上的社会救济申请;令市府可以將省下的这笔钱用在最需要的人身上。但同时也存在一个缺点:实施这个计划將耗资巨大,而这笔钱並不能创造出新的就业机会。
二,提高就业保险福利金额。目前领取保险福利金的標准是他们投保收入的55%,上世纪70年代的这个比率是66%,80年代是60%,90年代是 57%。如果能改变这种持续下滑的情况,將对失业人士是个福音。但保守党歷来的理念是贫困是寻找工作的动力,他们会改变这一理念吗?
三,降低购买就业保险的金额比例。目前僱员要为他们每100元的收入缴1.73元的就业保险金,最高到731.79元;僱主为每个僱员100元的薪酬缴2.42元,最高1,024.51元。降低这个比例將增加僱员的收入刺激消费,给僱主更多的税务优惠將鼓励他们僱佣更多的人工。
四,填补各地EI的距离。安省去年EI福利的平均金额为5,120元,而Saskatchewan是8,000元,Newfoundland是18,490元。採用统一的標准体系將消除分配的不公。但这有可能损害到季节工人和长期经济不振地区工人的利益。
五,確保在失业后接受就业再培训的人士不断努力找工作,否则他们有可能失去领取福利金的资格。这將需要提供培训课程的机构在课程设置上採取措施,而且政府要能提供足够的再培训名额。
我认为最好的选择是让每个交保险金的失业人士都得到就业保险福利金,同时在再就业培训上更多地投入。
星报 Carol Go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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