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实施超级签证(Super Visa)以来,先持超级签证访加的中国父母及祖父母、后来转为申请永久居民并成功的人数增加了一倍。移民部对本报提供的统计显示,2012年持超级签证后来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的中国父母及祖父母有142人,此后每年增加,至2015年已有282名持有超级签证的父母及祖父母取得永久居民身分。
中国移民和移民律师们普遍认为,该数字说明超级签证始终无法取代移民身分,原因是持有超级签证的父母需要自己购买保险,签证亦有到期的时候,许多中国父母仍会设法申请移民,如此才能不受居留时间的限制,且得到医疗服务等永久居民才有的保障。
超级签证措施于2011年12月开始实施,就在实施超级签证前一个月,移民部突然宣布冻结受理父母及祖父母新的申请,只是会继续审理旧申请。当时移民部说推出超级签证的目的,是预期很多父母申请超级签证之后,就不再有申请移民的需要,藉此减缓海外父母对申请移民的需求。
不过,移民部提供给本报的数据却显示,不少先用超级签证访加的中国父母,最后都仍有提出申请移民。在2012年,持有超级签证后来申请永久居民获准的中国父母及祖父母有142人;2013年有189人;2014年有203人;2015年增加至282人,人数已是2012年的一倍。
至于已有超级签证的父母未来申请父母移民,是否有优势?两者之间有无关联?移民部发言人拉里维尔(Remi Lariviere)指出,这两种申请之间并无直接关联,申请父母移民的人士,并不需要曾经持有超级签证。
移民律师王仁铎也说,超级签证与父母移民之间的关联不直接,以父母需要缴交的体检文件为例,文件有效期只有一年,且有关的财务证明也有时间限制,已在超级签证申请使用过的材料,一般已无法在申请父母移民时用。
李广田补充,移民官审查父母移民申请时,并不要求父母从前是否曾入境加拿大,主要审查父母亲的健康、有无犯罪纪录,及是否曾在禁止入境的黑名单中。
上海移民陈女士的父母在超级签证实施前,已申请过多次探亲签证来温哥华与她团聚。她说,超级签证要求申请人收入的部分,其实已与申请父母移民的要求接近,所以在考虑之后,她还是叫父母别申请超级签证,而是直接申请移民。
陈女士解释,虽然申请父母移民的程序较繁琐,但如果能够为父母取得永久身分,取得医疗保险方面的保障,最终仍是值得。
移民律师李广田指出,超级签证较一般探亲签证的好处是10年有效期,每次进出最长可停留两年,实际停留时间每次入境时由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官员决定。
李广田接着说,在另一方面,持超级签证的父母每次需要购买保险,光是这一点,已无法与有永久居民身分的父母、可享受政府医疗服务可以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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