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东西不满意,可以全额退款,这在加拿大已是一条铁律。可是,一名投资移民申请人在拿到签证后去世,其妻女被取消移民身份、驱逐出境,钱却要不回来了。
故事要从五年前说起:2010年,50岁的埃及居民、石油公司的会计员埃米尔(Amr Abogabal)向加拿大移民局递交了投资移民申请。按照当时的移民法规,申请投资移民有两种方法,一是在加拿大银行存入40万加元,做为投资加拿大的资金,若干年后可以拿回本金(现在投资额已翻倍);而另一种方法则是一次性缴纳12万元。埃米尔采用了第二种方法。他拿出多年的积蓄,在加拿大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 of Canada)存了12万加元。
申请程序似乎走得很顺利。2013年8月,埃米尔一家拿到了移民签证,一家人兴匆匆地同亲友告别、进行着移民前的准备工作。2014年3月,埃米尔帮全家人定了去加拿大的机票。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就在2014年4月21日,埃米尔突发心脏病住院。他在医院一住就是20多天,身体状况每日恶化。埃米尔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在弥留之际,他切切叮嘱妻子和两个女儿赶在签证过期前(2014年7月20日)登陆加拿大。
不到一个月后,埃米尔与世长辞,留下了51岁的妻子和两个女儿。孤儿寡母含着眼泪,匆匆葬了埃米尔。两个月后也就是7月10日,她们登上了来加拿大的飞机,准备按照埃米尔的遗愿,在这片陌生但是“自由、平等、公正”的土地上开始“新的生活”。
可是就在9月份,加拿大移民局对母女三人发出了驱逐令,让他们离开加拿大,一刻不得耽搁。
埃米尔的大女儿海迪彻(Khadiga Abogabal)虽然只有26岁,但是接连而来的打击已让她成熟了许多。她打发母亲和妹妹先回开罗,自己则坚持留了下来,理由很简单:父亲是缴了12万加元,才让全家人获得了移民签证的,现在移民被取消了,她得拿到钱才能走!要知道,这12万元是埃米尔的毕生积蓄,也是母女三人的全部身家,现在她们在开罗除了一间房子,就一无所有了。
于是,海迪彻给加拿大国家银行发了一封信,说明了一下全家的遭遇,然后请求退钱。海迪彻想,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全天下都是这个道理,现在她们母女三人没有拿到移民,退还这12万元也是理所应当吧?她已经做好了拿到钱就立刻离开加拿大的准备。父亲葬在埃及,海迪彻也想早点回去陪着他。
几个月过去后,国家银行终于来信了,说退款可以,但是只能退4.1万元。海迪彻拿到信,彻底懵掉了……她想找人帮忙,却不知道找谁,万般无奈之下,她将自己的遭遇捅给了本地媒体《多伦多星报》。
《星报》记者随即展开采访,向联邦移民部和国家银行分别发了询问邮件。联邦移民部发言人勒萨热(Sonia Lesage)在回邮件中写道:他们很同情埃米尔一家人的遭遇,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没有例外。就经济类移民申请(economic immigration applications)而言,只有主申请人登陆加拿大、获得移民身份,附属申请人(dependant applicant)才有资格获得身份。就本案说,埃米尔是主申请人,而他的去世则意味着妻女就自动丧失了移民资格。
至于能否退回12万加元,移民部方面则表示,这笔钱是投资,不是申请费,所以应该找国家银行要。
国家银行发言人布尔顿(Claude Breton)则回复,由于埃米尔一家人“没有提供所需的文件”,包括埃米尔的死亡证明和遗嘱,所以不能退款。
可是,当海迪彻向国家银行提供了父亲的死亡证明和遗嘱之后,国家银行方面又表示“还缺少一些文件”,所以不能退款。可是,到底还缺少什么文件呢?布尔顿却不肯说了。
《星报》记者查阅了往来的邮件,发现国家银行似乎有意采取“拖延战术”,甚至不愿意透露该行针对投资移民申请人的退款法则(refund policy)。
在海迪彻的再三催促下,国家银行方面终于不耐烦,让她去找该行的调查官(ombudsman)走申诉程序(complaint process)。布尔顿在最后一封邮件中对《星报》记者表示:他将不再回答媒体的任何问题。
本周,海迪彻向国家银行的调查官提交了申诉。做为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弱女子,她所能做的,也只有按照国家银行的“规定”一步步走下去而已。走申诉程序,意味着长时间的等待,而且还不能保证一定能解决。该行官网上的数据显示,2014年调查官一共接到了566宗申诉,只有147宗被满意解决,成功率不足四分之一。
埃米尔一家的代表律师沃尔夫(Rodney Woolf)表示,埃米尔一家的遭遇属于特殊的案例。现在想和移民部打官司,帮她们重新争取到移民身份已不可能,所以只能尽最大可能同国家银行交涉,希望他们良心发现,将12万加元退给那一家孤儿寡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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