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律师KARAS
来自上海的华裔女子王晗(Helen Han Wang音译)于2007年移民加拿大,虽然她按规定住满3年并通过入籍笔试,但是入籍法官在面试后拒绝她的入籍申请。公民法官刘秉纯医生认为,英语欠佳、没有在加拿大居留意愿是导致申请者被拒的最主要原因。王晗被拒入籍事件给那些准备入籍的移民敲一记警钟。
蹲够了移民监即离开加拿大
据移民律师KARAS引用法庭文件显示,王晗现年44岁,2007年2月12日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她按照规定在BC省住满3年后与女儿一同申请入籍。然而当她递交入籍申请之后就离开加拿大返回中国上海与丈夫团聚,2011年9月,王晗通过加国入籍笔试,但被要求填写居住问卷,她于同年10月缴交问卷,之后久久没收到回音。
王晗于2013年6月致电移民部,后接通知要见入籍法官,王晗见入籍法官时被要求重新口试,结果她的口试不及格,满分20分的考试她仅得了6分,与及格所需的15分差距颇大,结果她被拒入籍。王晗不服此决定向联邦法院上诉。联邦法庭法官于2014年12月作出最终裁决时,认同入籍法官见解,驳回王晗的上诉。
3年半的时间里只在加国住不到6星期
据星岛日报报道,法庭文件指出,王晗申请入籍前虽住满3年(1095天),但入籍法官强调,即使申请人参加过笔试,但基于测试申请人对加国真实认识,可以要求重考。移民部要求重考的两点理由为:第一、王晗递交入籍申请后就没有住在加拿大;第二、王晗显然不明白公民责任,例如她既然不住在加国,就不该续领牛奶金及GST/HST退税。
入籍法官还指出,王晗递交入籍申请后,在长达3年半的时间里,仅重回加国不到6星期,令人关注她有没有与加国联系。联邦法庭法官伦尼(Justice Donald Rennie)去年12月10日作出最终裁决,认同入籍法官的见解,驳回王晗上诉。
想取得一本加国护照没那么容易了
据明报报道,不少移民抵加拿大后并未有强烈的归属感,更有甚者目的只为取得一本加国护照作“护身符”,故联邦移民部早前推出新公民法,有华裔公民法官告诫那些没有读好入籍试、英语欠佳和让法官感到对加国无热诚的入籍申请者,都可能不获批准入籍。
修改后的公民法除由原来4年住满3年,改为6年要住满4年始可申请入籍外,在入籍试方面,同样提高要求,包括英语能力及是否热爱加拿大,此外,如被发现提供不实资料而取得入籍者,政府是会作出追溯取消其公民资格。
公民法官刘秉纯
公民法官刘秉纯医生表示,新移民入籍成为加国公民,是一件极自豪光荣之事,但他亦指出,虽然有90%申请入籍者都能如愿以偿,但仍有10%不获得批准,最主要原因是他们未有一颗真正诚恳之心,没有做足入籍所需的基本准备工夫。
刘秉纯说,以往批准移民入籍颇宽,一般移民只要向公民法官表示已在加国置物业,又有银行户口及信用卡等,都获认同是有意成为加国公民。但现在却发现不少申请入籍者,只为获得加国一本护照“傍身”而已,对加国无多大贡献;亦欠缺归属感不积极融入本地社会;故此需修改这漏洞。
刘秉纯说,不获准入籍者,除小部分因犯罪问题外,主要有两个原因﹕(一)英语欠佳,无法用英语回答或听懂公民法官所提的简单问题﹔(二)表现中让法官感到其对加国热爱程度﹑成为加国公民自豪感﹑对加国文化认识﹑留下居住意欲等,都很薄弱,都是造成公民法官不批准入籍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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