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联邦移民部审核2013年5月4日之后递交的联邦技术移民申请时,发现有27%申请人的实际工作经验,与用于申请的国家职业类别(NOC)所述工作职责不符。
根据移民汇编杂志lexbase获得的联邦政府内部资料,当局去年4月审核2013年5月10日至9月25日收到的联邦技术移民申请,主要抽查NOC编号2174的电脑程序员和互动媒体开发员(Computer programmer and interactive media developers)、编号2263公众和环境健康及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员(Inspectors in public and environmental health and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以及编号1112的财务和投资分析师(Financial and investment analysts)的申请人。
结果发现,以1112财务和投资分析师职位递交申请的人中,只有62%符合实际工作经验要求;属于2263的申请人中,只有70%符合工作经验需求;属于2174的申请人,符合工作经验要求比例最高,达92%。
联邦政府针对技术移民申请人工作经验审核,发现27%不属实。(网络图片)
报告指出,审核结果令人吃惊,在这些抽查文件中,有27%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也说明联邦移民部官员在遇到问题是,可采取面试的方法,来快速了解申请者的实际情况,不仅可以加快审理速度,同时也避免移民申请中存在的欺诈的现象,但当局目前的面试率还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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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网报道,加拿大联邦政府推出“快速移民”(Express Entry),承诺在此系统下将大大加快审批进程。为了协助这个进程的顺利展开,移民部将提高对“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申请者的惩罚力度,将原来两年接受重新申请的期限延长至5年。
有业内人士指出,若在加拿大境内申请者被发现提供“虚假陈述”,新例将有权将其驱逐出境。移民部于去年11月21日宣布实施移民条例中针对“虚假陈述”惩罚的部分,并试用于所有申请的类型,包括各类移民项目、访问签证、学生签证和工签的申请。
ICCRC持牌移民顾问黄国为解释说,“虚假陈述”的意思,是申请人的动机或者其所提供的申请数据,直接或间接的误导了移民官,其中包括申请者提供的表格数据、支持申请的所有文件、移民官员通过电话或实地调查的发现、面试交谈的发现、从第3方拿到的数据以及隐藏付费代理人。
他指出,为打击在境内提供“虚假陈述”的申请者,新例指引移民部与“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合作,将违规案例直接转移至后者跟进处理,从而能够将查实违规者最终驱逐出境,而5年的处罚期则由离境那天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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