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推出需做200万元投资的“投资创业资本计划”(IIVC),甚至要求申请人会说英文,已让移民律师不看好这项计划,指出要求英文等于不欢迎中国申请人。
移民律师李广田认为,如果有申请人懂英文以及有专上学历,那么他们大可申请联邦技术移民,或是省推荐移民,不需实际做投资的类别,为何他们还要花200万元,做15年的投资?此外,既然申请人未来对于所投资项目并无过问权,又为何需要他们会说英文,实在太荒谬。
李广田说,移民部新推的IIVC,太走极端,投资要求高,投资时间又长达15年,他认为,一般有钱的中国申请人,不会有兴趣申请。
移民律师王仁铎说,未来申请人仍可以向银行贷款取得资金进行投资,然而,以3%的年息计算,200万元一年利息支出达到6万元,15年即达90万元,他很怀疑,会有谁愿意花90万元,而且可能承担投资有去无回的可能,只是为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
王仁铎说,要求投资15年实在太离谱,必须注意的是,这些投资移民有可能在3年之后即因为未在加拿大居住,而丧失永久居民身分,可能那时投资还被卡在加拿大。
移民律师辛湉王(Steven Meurrens)认为新计划问题不少,在英文的要求方面,他的中国客户基本上都没人懂英文,无法达到要求。
移民律师﹕旧瓶新装
此外,他认为该计划的另一问题在于“旧瓶新装”,也就是,移民部又走回1990年代当时投资移民计划的老路,那时投入的基金,由于不是政府保证,不少投资表现不佳,有的移民因此血本无归,导致很多诉讼,后来移民部才改推有政府保证的投资计划(先为40万元、后加码至80万元)。
温哥华冯先生父母在1993年移民时,就是投资一个在阿省的基金,后来投资公司倒闭,他们请律师控告基金,官司进行了5、6年,才终于拿回当初投资的八成资金,与冯先生同时期移民的其他投资移民当中,也有人血本无归,损失了几十万元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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