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打击本国移民社区中存在的针对妇女及少女的种种野蛮习俗﹐联邦昨天立法,誓从前期的移民申请审批过程中根除后患,以及对已经抵埠的违法者予以严格处置。
昨天由联邦移民部向国会提交的“不容忍野蛮习俗”(Zero Tolerance for Barbaric Cultural Practices)草案﹐将针对与文化以及性别相关的暴力行为,如“强制或早龄婚姻”、“荣誉处决”(honour killing)、“家庭暴力”、“一夫多妻制”和“女性生殖器移除”等,对现有的“移民及难民保护法”(IRPA)、“文明婚姻法”(Civil Marriage Act)以及“刑法”作出修改,加强对违反者的惩罚措施,其中包括取消移民的永久居民身分,以及拒绝临时居民的入境申请。
亚历山大和联邦妇女地位部长利奇(左4)昨日在Rexdale妇女中心与社区女性代表合影。(李敏摄)
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昨日在多市怡陶碧谷Rexdale妇女中心宣布该草案时强调,以“文化传统”为理由的野蛮行为与加拿大的价值观背道而驰。他以“荣誉处决”为例,称新法将不允许被告因为文化的差异而得到“因受挑衅而自卫”(provocation defence)的辩解机会。而对于那些被发现在本国实施一夫多妻制的男性,将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并有可能被遣返。
“如果在原籍国被赋予一夫多妻的权利,只要在申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前通过正式的法律程序,转换为一夫一妻,才有资格继续申请。”亚历山大解释说。根据新草案的建议改革内容,对于那些在原籍国拥有多个妻子,即使只携一个配偶申请临时居民入境者,移民部仍有权拒绝其入境申请。
其他的一些建议修改法例还包括,统一在全国范围内将文明婚姻法定最低年龄定为16岁,而现有法例只有在魁北克省有此规定,其他省份和地区的普通法中有部分将女性最低结婚年龄定为12岁;对参与实施或实施各种形式的“强逼或早龄婚姻”者,可以被施以刑事起诉,或以“和平约束令”的条款没收被起诉者的护照﹐以防止女童被带出国以实施强逼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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