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大幅修订公民法,不仅延长居住时间要求,更将豁免英文证明及入籍考的年龄门槛从55岁提高至64岁。许多华裔移民都认为入籍难上加难,有人要赶在新法实施前送件,也人想放弃申请,但也有人强调,原本就不打算入籍,新措施对其影响不大。
联邦移民部6日向国会正式提交C-24公民法修正案,将申请公民入籍的居住时间从目前的4年住满3年延长至6年住满4年,且在境内“实际居住”(physical presence),至少有4年每年内住满183天。
新法将在立法完成后生效,但申请费从100元调涨至400元,即日起生效。
来自天津的小芳表示,她2009年取得移民身分,但因家庭因素往返加中两地,直到2011年6月才真正定居加拿大。她希望法案晚点通过,让她赶在4、5月时送件。至于费用调涨,她认为影响不大,因为申请人只希望移民部能加速审理,早点取得公民资格。
现年56岁,来自重庆的江太太指出,尽管她早已符合入籍资格,但因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她担心在国内的退休福利遭取消,因此迟迟未申请入籍。
她原本以为55岁后就无需担心入籍考,现在延到64岁,除非近期突然决定送件,否则她可能就此打消入籍念头。
来自江苏的宗含则认为新措施对她影响不大,因为父母仍在中国,原本就不打算入籍。她说周遭有许多亲友持相同看法,有的已移民十几年,仍未入籍。
她说加国社会福利并未区分公民或移民,除非将来政策有变,否则短期内她不会申请入籍,因此不管是4年住满3年或6年住满4年都没有差别。
联邦多元文化国务部长厄普尔(Tim Uppal)指出,新法将在国会辩论结束后正式成为法律,他无法预估切确时间,但今年内应可实施。政府希望明后年开始,公民入籍平均审理时间能减至1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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