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加拿大移民部积压的入籍申请案件已达32万宗,平均审批时间要24至36个月之久。为此,移民部希望通过新法案简化入籍审批程序,将原先需要经过移民法官的“三部曲”处理程序简化为将审核过程交由移民部入籍官员全权处理,一步到位。
移民部“公民及多元文化”处长吉拉德说,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移民部官员需先审阅申请者递交材料,整理之后送交移民法官,由法官作出批示和建议后,在交回移民部官员做出最后的审批决定。她说∶“新例则将这个过程简化为一步到位,审批过程仅由移民部官员负责,移民法官仅负责主持入籍仪式的部分。”
此外,移民部官员还可以不通过移民法官,做出撤销已经取得公民身分的公民权。这些情况可以包括有提供虚假入籍资料的入籍者;拥有双重国籍,但参与过与加拿大利益相冲突的军事或武力行动者;拥有双重国籍但犯叛国罪、间谍罪和终身监禁罪行者;拥有双重国籍而从事恐怖活动者。
据了解,新例目标在2015至2016年,处理掉80%的积压案件,同时令审批时间减少到1年之内。要达到这个目标,除了通过简化程序外,较以往更加明确的入籍标准亦会帮助移民部官员加速审核程序。
移民顾问黄国为说,以前那些未满居住时间的申请者只要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证明到“心在加拿大”,就还有机会得到入籍机会,但这就令到审批的过程变得很复杂,而新例就不允许存在这样的情况。
黄国为说∶“但其实这些可行的措施很早以前就可以添加在入籍标准当中,为什么移民部要等到积压案例过多的时候,采用这个几乎可以说是‘惩罚新申请人’的新法例的方式改革呢?到时候可能积压是没有了,可是更多人会因为不符合条件而被拒之门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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