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台湾移民的周小姐,3年多前由于居住时间计算错误而导致入籍申请被拒,后来她下定决心“重来”,约2年半前重回温哥华后不再离开,希望在今年5月可以满足4年住3年的规定,重提入籍申请。没想到,人算不如天算,昨日新《入籍法》的修改,令她极有可能无法在今年送出申请,而必须多等1年。
周小姐说,她本来和妹妹一同移民,由于过程中她到美国读硕士,离开7个月,以致后来错算时间,所以妹妹早在2年前入籍,而她的申请则被拒绝,不仅如此,还被安排有关入籍造假聆讯,时间约需要3年。
当时她心想,与其聘请律师准备聆讯,而聆讯结果又属于未知,她最后听从建议,干脆重新来过,重回温哥华长住,这段期间,她战战兢兢,不敢离开加拿大一步,即使弟弟在台湾结婚生孩子,她也忍住不回台湾,为的就是尽早送出申请,完成入籍大事。
本来5月累积住满时间可递申请
不久前,周小姐才高兴,将于今年5月累积住满时间,可以送出申请,但却听到《入籍法》修改将居住要求,延长至6年住4年,周小姐不敢置信的同时,也突然数不清楚,在过去6年时间,到底在加拿大居住了多少天。加国无忧
周小姐回神之后说,最坏的情况就是再多延1年,2002年即已经到加国留学,2004年抵枴÷P小姐说,她12年都等了,再多等一年,也不算什么,但是否会感到无奈,她说,时运不济,很倒楣,刚好赶上法令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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