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国家允许一夫多妻(Polygamy),但西方国家早已明文禁止,当这些家庭申请移民时可能面临阻碍。
全球多数国家实施一夫一妻制,但仍有部分地区的法律或社会默许一夫多妻,甚至一妻多夫,这些家庭在申请移民时可能产生问题。以加拿大、美国及英国为例,主申请人须事先声明放弃一夫多妻,否则不得申请。
加拿大与美国的规定类似,主申请人在送件时只能填写一名妻子,通常为大老婆,若希望较年轻的妻子随行,例如第三位妻子,则必须出具与大老婆及二老婆的离婚证明,并与三老婆重办结婚,取得元配资格。不过所有老婆所生的子女均可随行。
在某些回教国家,一夫多妻制仍相当普遍,但他们若要移民西方国家,可能遭遇问题。图为印尼传统回教婚礼。(维基百科)
英国的规定较为特殊,不问婚姻的排行,而是看抵境的先后顺序,第一个抵境者视为元配,其子女可随行,但主申请人与其他妻子所生子女,则不得作为随行子女,只能另行申请非移民签证。
澳洲与纽西兰则直接禁一夫多妻人士申请移民,也不接受他们「为移民而离婚」(divorce of convenience)的做法。
至于其他未随行妻子,可申请临时访客签证。加拿大移民部指出,加国只承认一夫一妻制,签证官员在决定是否给予这些一夫多妻制人士短期签证时,应根据他们在抵境后是否会恪遵一夫一妻婚姻模式,若可能在境内继续进行一夫多妻制,就应拒绝其入境。
官员指出,经济愈发达的回教国家,一夫多妻制就愈少见,例如印尼与马来西亚。沙乌地阿拉伯法律虽允许一夫多妻,但目前公开讨论已成禁忌。约旦、伊拉克与叙利亚仍允许一夫多妻。而非洲索马利(Somali)一夫多妻较为常见。
在本地一夫多妻是违法行为,但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从未接获相关案件的检举;移民部法律服务部门也表示,过去一百年因违反一夫一妻制遭起诉的案件极为罕见,近年也从未听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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