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法庭要求移民相关诉讼须先递交「许可申请」,获许可后才有机会展开聆讯。但资料显示,过去两年近四分之三案件在申请许可阶段就被驳回,其中又以「难民遭拒绝」上诉案最多。且就算取得许可,聆讯后胜诉机率也不高。 移民通讯杂志 Lexbase最新一期取自移民部的内部资料,当事人到联邦法院打官司的成功机率相当低。以过去两年为例,2012年联邦法庭共收到1万4752个「许可申请」,较2011年的1万3429个增加9.8%,但有1万818个遭驳回,平均只有25%诉讼可获许可。 所有移民相关诉讼中,以「难民遭拒绝」的上诉案最多,超过6成,但驳回比率也最高,总计两年共1万7716个「许可申请」,但有1万4638起遭驳回,比率高达83%。其次为「遣返前风险评估」上诉案,两年约2000个案件,有1500个遭驳回。
移民部资料显示,移民相关诉讼上诉的成功率颇低。(CTV) 而对「签证官员」(Visa Officer)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2012年有1256宗,只有37%遭驳回,是所有移民相关诉讼中许可率最高者。而家庭团聚类别上诉案获许可的比率约5成。 不过幸运取得「许可」进入法庭聆讯阶段的案件,胜诉机率还是不高,扣除自行撤件与庭外和解案件,2012年有2437件达到「最终裁决」(Final decisions)阶段,较2011年的2210件多出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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