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联邦移民部所推出的「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Faster Removal of Foreign Criminals Act)获得「御准」(Royal Assent),移民部长康尼认为,透过外国罪犯的加速遣返,本国国民将对于健全的移民系统所带来的社会安全与安定更具信心。
康尼表示,在以往的法律条文中,许多被判有罪的外国犯罪者利用加拿大法律的宽大,以不断上诉的方式来延长在本国的停留时间,且只要提出两次的上诉,一般就可在本国继续停留大约两年;而这还不包括如果他继续申请人道主义保护或永久居民等有助其停留更长时间的项目。这不论对于本国的社会、司法及移民体系,都造成严重伤害。
「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是由联邦移民部在去年6月份首度提出。根据移民部所发出的声明指出,新法为本国民众带来的正面影响,其中包括依据法源,政府今后可更快速的将外国罪犯遣返出境以保障国人的生命与经济等方面的安全;把对本国有危险性的人物拒于国门之外;为一些受欢迎且不具安全威胁的旅客除去入境的障碍。
康尼宣布「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将更有效把不受欢迎的人士拒于门外。(本报资料照片)
此外,移民部进一步指称,「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受到加拿大警察首长协会(Canadian Associatin of Police Chiefs)、加拿大警察协会(Canadian Police Association)、加拿大暴力暨移民受害者协会(Victims of Violence and Immigrants for Canada)等机构及组织的支持。而今后即使经判有罪的外国人在难民局移民上诉庭(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IAD)再提出上诉,快速审理的过程也不会让其在本国居留超过18个月。
康尼最后强调,透过「加速遣返外国罪犯法」的实施,本国今后将达到减少犯罪者提出没必要的上诉、减少外国人在本国犯罪的机率、及不予许严重犯罪者以申请类似人道保护而延长居留时间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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