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中国的一男子与一加拿大籍女子结婚,但男事主在抵达加国不足一个月后申请离婚。移民部怀疑当中涉及欺诈成分,因此拒绝他的移民申请。男事主不服提出上诉。联邦法院法官最近裁定他上诉得直。
根据最新一期《移民资讯汇编》获取的资料显示,来自中国的江周旋(Zhou Xuan Jiang,译音),与拥有加拿大国籍的一女子结婚,并于2003年12月8日,以家庭团聚移民身分抵达加国。
可是,两人却在不足一个月后离异。至2006年1月份,江周旋更返回中国,与另一女子结婚。
返华与另一女子结婚再来加
联邦移民部官员质疑,江周旋与首任妻子结婚的目的,就是要取得加国居留权,因此拒绝他的入籍申请。他不服提出上诉,但遭移民上诉部门驳回。
移民上诉庭仲裁官指出,经过详细审查资料及权衡所有因素后发现,上诉人的不实陈述情况严重。
同时,对于一段婚姻破裂,上诉人在行为上完全没有流露半点悔意,因而维持拒绝他入籍申请的决定。
不过,联邦法院法官辛普森(J. Simpson) ,在今年4月23日推翻移民上诉庭裁决,判处江周旋上诉得直。辛普森在判词中指出,上诉庭仲裁官在裁决中犯错,夸大了申请人可能出现不实陈述的可能性,因而影响了上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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