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移民部延迟审理的43名技术移民申请人,幸运躲过C-38「一刀切」法案,并获移民部承诺在300天内审理完毕,但代表律师对和解协议内容有意见,要求对该协议进行司法覆核。联邦法庭日前驳回其申请,并同意移民部所提动议,要求43人全数比照当初「限期审理」的原议。
逾千名联邦技术移民积案申请人委托律师李希(Tim Leahy)状告移民部拖延审理,其中43人的申请案在2012年3月29日已通过最后甄选阶段。
同年10月15日这些人向法庭申请强制令(mandamus),要求法庭命令移民部在一年内将他们的案件审理完毕。10月26日双方代表律师达成协议,移民部承诺协议签署后300天内将43人的移民申请案审理完成,除非当中有人被认定为不得入境或有其他不可归责于移民部的原因发生。
移民部也要求申请人在协议签署后14天内撤销所有的司法覆核诉讼。
但双方却无法在协议内容上取得共识,移民部对认为撤销诉讼的命令型式应对映和解协议的内容。申请人代表律师却希望加入一些抨击移民部的字句。
法官巴思斯(Justice Barnes)认为李希要求加入的无非是些政治谩骂,譬如指控移民部长与代表律师有欺骗行为,以及法庭偏袒。
他认为解决争议的和解命令无需增加任何字句,只要能表达诉讼程序已因协议而解决,且全案撤销即可,因此驳回司法覆核申请。但未来若有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仍可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协议。
法官也同意移民部所提动议,除挂名兴讼的刘煌煌(音译,HuangHuang LIU)外,其余42人的司法覆核案件也比照这项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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