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主观认证方式 入籍改革需交语言能力客观证明 |
时间:2012-10-09 来源:网易 |
核心提示: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9月28日宣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接收到的入籍申请必须附上最新的语言能力的客观证明材料,不再以主观交流情况来判断公民语言能力。
据加拿大移民局官方网站9月28日的消息,加拿大移民部长康尼宣布,不久之后,移民们在递交入籍申请的时候必须附上最新的语言能力的客观证明材料。这项计划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目前加拿大移民局鉴定评估入籍申请者语言水平是通过申请者与移民面试官的沟通情况和移民入籍知识考试的相关结果来判断的。移民部长肯尼说:“大量的研究证明了,无论是会说英语还是会说法语,良好有效的语言沟通能力是新移民在加拿大获取成功的关键。我们相信让新移民有能力全身心投入到我们的经济和社会中是一件重要的事。”
入籍法案已经规定了公民申请者必须会说一种加拿大的官方语言,这次法规上的变化并不会改变公民语言水平要求,只是改变了18-54岁的申请者对于他们的语言能力的呈现方式。
在老的规则下,对于公民入籍的语言能力并没有一个客观的评价方式。而在新规则下,申请者必须提供客观材料他们满足语言要求,在听和说上达到加拿大语言基准(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Niveau de compétence linguistique canadien) 4级的水平。申请者可以递交以下几种被接受的材料:
1、移民局批准的第三方语言测试结果。
2、使用英语或法语教学的中等教育secondary education或大学/大专教育post-secondary education的毕业证明。
3、由政府辖下的语言训练中心所颁发的能力鉴定报告。
移民局同时还会继续将申请者与移民局员工或官员交流时所表现出来的语言能力作为语言水平鉴定标准的一部分。新规说明,申请者必须首先在申请入籍时将自己的语言水平客观证明材料递交上去。对于未递交合格的客观证明材料的申请,移民局会将其打回,使工作人员能够专心审理那些符合要求的申请。
这项针对成年申请者的需递交语言水平客观证明材料的新规将会对2012年11月1日起移民局收到的任何一份申请生效。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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