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移民部16日针对未因C-38法案生效而作废的申请案,提出审理计画和时间表,要求这些申请人在60天内填写新表格(new forms),只要没有其他特殊状况,移民部会在收件后180天内审理完成。
状告移民部官司的提告人现已增至1200多人,其中2008年2月27日前送件,今年3月29日前尚未审理完成者约1100人,移民部坚称,这些申请人的案件仍将因为C-38法案正式生效而作废。
但参与诉讼者中,有165人的案件不会被作废,其中35人虽为旧案(Pre-C50),但已审理完成,另有110人为2008年2月28日以后送件,但受「第一号部长指示」(MI1)影响的申请人。
代表部分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律师李希(Tim Leahy)表示,移民部所提方案比他预期的更加慷慨,他原本建议九个月到一年时间审理。可能是牵涉的案件不多,移民部才会表现出少见的仁慈。
由于移民部拒绝承认今年2月双方所达成协议、让其他1100名原告适用法庭有利裁决,李希在上月底向联邦法庭提出动议,要求法官强制移民部履行协议。
李希强调,他不同意移民部所谓相关积案随着C-38生效而作废的说法,就算案件已作废,但协议仍然可执行,他相信联邦法官会认同他的观点。
当被问到就算未来法官核准动议,但移民部又借口申请案早已作废,因此「无案可审」,岂不又白忙一场?李希指出,从6月29日官司胜诉起算,至少90天内移民部不会有作废积案动作,目前已有多位律师准备向法庭申请禁制令,以及包括集体诉讼在内其他法律行动。
李希表示,只要法庭在90天内核准律师所提的禁制令,所有申请人的案件就不会被作废;虽然他不是集体诉讼专家,但他预估法庭应会核准集体诉讼的申请。
根据联邦移民部16日公布的方案,未因C-38法案生效而作废的移民案,申请人可在60天内填写新表格,并在交件后180天内得到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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