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取得中国「旅游目的地资格」(ADS)近两年,但加拿大旅游协会去年致函联邦政府,指中国业者取得本地合法业者邀请函,顺利申请观光签证后,却以低价将旅客转包给不符资格的本地业者,希望政府正视此问题。但移民部表示,ADS签证与一般观光签证的要求并无不同,他们不能因本地接团业者不符资格就拒绝旅客的签证申请。
加国取得ADS近两年,到访中国观光客大增,但加拿大旅游协会总裁古斯坦(David Goldstein)去年7月致函渥京,指中国旅游业者在取得加拿大境内「认证」业者的邀请函,为旅客申请观光签证后,却以低价将旅游团转包给本地不符资格的旅行社接团。
他认为此举不仅冲击合法业者权益,影响加国旅游声誉,更可能导至滥用ADS系统,发生旅客潜逃事件。他呼吁联邦应正视,成立跨部会工作小组,研议对策,例如查核ADS旅游团的接团单位应与邀请函一致。以免步入澳洲等国ADS旅游团恶性竞争后尘,最后政府不得不介入。
但移民部助理副部长林雷德(Les Linklater)表示,对ADS签证的要求与其他观光签证并无不同,移民官若以申请人不符ADS协议书(MOU)规定为由拒签,于法无据。他说ADS协议规定,只有中国国家旅游协会核准的500多家业者,能在当地拓展加拿大旅游并为旅客申请签证。
移民部与加拿大旅游局合作,从这些业者中选出部分「优先仲介」,加速审理这些业者所递交的签证申请,因为这些业者信誉较佳,其所出旅游团风险较低。但仍有某家业者因旅客抵达加拿大后申请难民,被从「优先仲介」中除名。
林雷德指出,移民部已通知驻北京使馆商务部门及加拿大旅游局,签证部门不能因本地接团业者与邀请函所列不同就拒签,也没有监管的权利。显然加拿大旅游协会根据澳洲与中方的协议,误以为加国政府须对接团与邀请单位是否相同负监管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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