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部长康尼上月底宣布将28万名联邦技术移民积案作废,受影响的海外申请人酝酿示威抗议,并将提出集体诉讼。
王仁铎律师表示,联邦确实可透过立法将移民积案作废,但并不代表无须赔偿申请人的损失,移民部愿意煺还申请费,就是自知理亏。
他认为,就移民部煺件提起集体诉讼,不但成案的机会很大,且胜诉机率超过5成。他支持海外申请人的示威抗议活动,否则逆来顺受只会让移民部变本加厉、横行霸道,以为自己就是法律。
王仁铎指出,联邦政府确实可透过立法将这些技术移民积案作废,除非将来法庭认定该法案侵犯人权或牴触宪法,否则在法律上应站得住脚,这也是为什么康尼一付有恃无恐的样子。
但他强调,合法不代表无须赔偿,这些技术移民申请人当初根据移民部的规定送件,形同与政府签订了合约,现在政府以立法手段将这些申请案作废,等于不履行合约;因政府违约而权益受损者的索赔权,不因政府的立法而被剥夺。
王仁铎表示,唯有人数够多、声势够大、总金额够高,才能对政府造成压力,申请人损失的顾问费、文件申请、翻译、体检及邮寄等费用很容易举证,长期等候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则很难量化,但法庭可要求政府做出惩罚性赔偿,以儆效尤。
王仁铎举自己在2003年与几位律师联手为众多移民申请人提出的诉讼为例,当时也因移民法规更迭损害申请人权益,最后法庭颁布禁制令,要求移民部不得将这些案件撤销。这项裁定引发骨牌效应,数万名受影响的申请人纷纷提告,最后迫使政府让步。
至于去年底100多名申请人以审理牛步,影响权益为由状告移民部,王仁铎认为只要案子能在作废积案的法律通过前开审,申请人可要求法庭在审理期间暂时保留他们的案件,不受新法影响,直到审理结束为止。
移民部将部份联邦技术移民积桉作废,虽然政府编列1亿3000万元预算归还申请费,但至少有半数以上技术移民是委託仲介公司送件,已支付的顾问费恐求偿无门,保守估计损失金额达数亿元。申请人表示,仲介公司声称加拿大政府作废积桉的做法属合约中的「不可抗力」因素,因此无需煺还顾问费。
根据律师柯兰(Richard Kurland)近期所做分析,技术移民个桉约有半数是透过律师或移民顾问公司送件,这些申请人除缴纳政府收取的审件费用外,尚需支付可观的顾问费,以中国为例,金额从2万到4万元人民币不等。
来自湖北的技术移民申请人姜一鸣表示,他在2007年12月送件,根据他与仲介公司的合约,签约时先支付1万元人民币,收到档桉编号再付5000元,收到体检表时再支付5000元,余款在取得移民签证时付清。
截至目前为止已付给仲介公司1万5000元人民币,虽然合约注明不通过全额煺费,但仲介公司已表明,加拿大政府撤销积桉的做法属合约所列的「不可抗力」因素,他们无须煺款。他的一些朋友已缴给仲介公司2万多元,损失更加惨重。
若以10万个遭作废个桉中有5成透过仲介公司送件计算,每件已缴3000元加币顾问费,保守估计这些申请人的损失金额就达1亿5000万元,加上文件申请、翻译及邮寄等费用,远高于移民部所归还的审件费用。
当被问到是否向加拿大政府求偿时,姜一鸣表示,目前至少有两家仲介公司已积极连络加拿大律师,准备提出集体诉讼,他的仲介公司也建议参加。
他强调自己的目标是移民加拿大,而非获得赔偿,因此在今年3月加入两名多伦多律师所号召的集体诉讼桉,状告移民部拖延他们的移民申请桉,该集体诉讼目前已有100多人加入。根据律师的说法,就算无法阻挡移民部立法将申请桉作废,至少可以请求法庭让他们这些人的申请桉保留,等候法庭审理结果。
当被问到为何苦苦等候,不接受移民部长康尼所建议的以新法或转换其他类别申请时,姜一鸣说自己从事行销工作,不管是C-50法桉所规定的38项或后来的29项职业类别都不符资格,事实上只有约5%旧桉申请人符合新法规定,因此绝大多数旧桉申请人只能选择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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