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给父母祖父母、十年多次往返的「超级签证」推出后深受欢迎,移民部正将「超级签证」扩充至其他类别的旅客,例如商务旅客,一份内部文件透露,未来这类「长年期多次往返的签证将成为常态」。有经常要往返中加两地的「太空人」对此大表欢迎,认为一向要维持枫叶卡而头疼居住时间的日子,可以成为歷史了。
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透过《资讯自由法》取得的一份移民部内部运作指引明确表示:「移民部鼓励增加签发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指引说,对于经常要往返塬居地与加国的旅客们,签证官员应鼓励他们申请多次往返签证,而年期应该与申请人的护照有效期挂?u,最长可以签发十年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指引称,「如果签证官能确定申请人是诚实、真确的临时居民(temporary resident),而由不属于不能入境者,则签证官应向其签发可以给的最长期(maximum validity)的多次往返签证。」
指引并列出合资格领取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的条件:(1)签证官已认识申请人(例如透过之前的签证申请);(2)申请人有往返加国的往蹟;(3)正等待永久居民申请审核的年长旅客。
文件又说,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目前已在父母、祖父母探亲旅客中实施,现在「应该向其他类别旅客开放,例如商务旅客」。指引进一步透露,移民部正向将「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成为常态」的方向迈进,而假如申请个案的条件符合签发长年期多次往返签证、但官员却只发出单次出入签证的话,则「签证官员必须作出合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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