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及多元文化部长康尼昨日宣布将就配偶移民申请提出修例,规定被申请到来的配偶,必须与担保人一起生活两年,否则可被取消永久居民身分。今次提出的新修例是继日前修订以配偶身分抵加成为永久居民者,5年之内不能以再婚为理由,担保另一名新配偶到加国后的最新建议,反映移民部打击婚姻诈骗的决心。
在新建议下,由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担保移民的配偶,在获得永久居民身分后,需要与他们担保人在合法的婚姻关係下一起生活两年。
倘若未能达成上述要求,当局将可撤销被担保人的永久居民身分、要求其离境,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对其提出刑事控罪。
对于所有合法的关係,在两年期限过后,该些条件将不再适用。有关条例适用于所有在提出申请时,结婚或同居少于两年、且没有与该配偶诞下子女的申请人。
康尼说:「我们的目标是杜绝申请人以假结婚作为取得居民身分的捷径。」他又表示,曾经有假婚姻的受害者,向他表达诉求,希望他能阻止同类事件发生在其他人身上。「婚姻欺诈是严重的问题,如果我们不设法杜绝,情况只会变得更糟,并会影响加国移民系统的完整性。」
上述新措施将刊登《加拿大宪报》(Canada Gazette)网站上,公众可上网点选该报3月10日版的第一部分(Part I)查看详情。政府将对新措施展开为期30天的公众谘询(至4月9日为止),欢迎公众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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