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移民部去年12月1日推出父母及祖父母探亲超级签证,今年1月1日起又提高了对担保人最低收入要求的门槛。有本地华人移民顾问指出,对超级签证的担保人家庭担保人的计数,不少人有误解,必须按照移民部的标準计算,否则就会贻误申请。
加拿大华人专业移民顾问协会会长陆炳雄表示,移民部从1月1日起,增加了对担保人的要求,例如一人家庭从塬先的2万2229元,增加至2万2637元,增加408元,增幅1.83%;而两人家庭则由塬先的2万7674元增加至2万8182元,增加508元,增幅1.83%;叁人家庭现为3万4646元,四人家庭为4万2065元,五人家庭为4万7710元,六人家庭为5万3808元,七人家庭为5万9907元,接着每增加一人则增加6099元。
陆炳雄称,移民部虽然已在去年12月1日公布了父母或祖父母超级签证申请细节,但对于担保人的家庭总人数,应否将曾担保过的亲属和父母或祖父母列入,大家的说法不一,最近接获不少申请人的查询。根据移民部的资料,如果担保人以前曾担保过亲属而又未超过十年的话,这个名额也要计算在内,例如一家四口,以前曾担保过兄嫂二人,现在再担保父母,便以八人家庭计算。
陆炳雄解释,超级签证申请时,家庭总人数的计算方法,除了担保人在加国现有的家庭人数及曾担保过的亲属外,欲担保来探亲的父母或祖父母也要计算在内。换句话说,移民部公布最低家庭人数一人,其实并不存在,因家庭人数最少应为二人;塬因是保担人起码一位,就算申请一位便是二人,不可能会有一人家庭的情况出现,所以收入要求最少为2万8182元,并非公布的一人家庭的2万2637元。
他说,总人数计算是非常技术细节的问题,移民部有关超级签证的申请指引中,提到家庭总人数的计算,是必须将被担保前来的父母或祖父母计算在内;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为单身,欲申请一名父或母前来,则家庭总人数为两人,且必须比照两个人的收入要求。
陆炳雄重申,如果一名单身担保人,在加拿大无配偶及子女,欲担保一名父或母前来,则家庭总人数为二人。如果是担保人有妻子,又生育两个未成年孩子,又想担保父母两人前来,则家庭总人数为六人,必须达到每年收入5万3808元的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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