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来乍到的宋惠贞,迫不及待加入政党活动的义工行列,以体验加拿大式的民主。(记者邱锦宇/摄影)
来到加拿大之前,我从未踏出过国门,甚至连机场在厦门的哪一个方向也不是特别清楚;我有听朋友说过加拿大很好、从风景照片看到加拿大很好,连东南卫视的节目主持人也说加拿大很好,所以虽然自己一句英文也听不懂,但还是在2010年12月和老公一起飞到加拿大,现在则是以难民的身分向加拿大政府申请居留。
到加拿大之后,发现我的朋友和电视节目主持人都没有骗人,因为加拿大真的很好,好到连当年偷渡到纽约的朋友要我们去美国,我都一点也不心动。
到加拿大之后,我们一直住在多伦多的中区唐人街。对多伦多的第一个印象就是交通好。因为马路上的车辆都会按照规矩走,没有看到市中心有汽车乱窜,听不到驾驶乱按喇叭,行人不会觉得随时都会被汽车撞到。所以走在大马路上,会像在家中厨房或房间走路一样的有安全感。
多伦多的另一个好,就是市民都很有文化,又很友善。譬如说,进出公共场所都会有人帮忙把门挡一下;感觉一般人都彬彬有礼,早上见到面都会问好,虽然我听不懂;说话的声音和语调都不会像在吵架;也没有乱吐痰的习惯。而多伦多的治安也是出奇的好,因为电视上很少听到有抢劫、诈骗或绑架的新闻。
其实厦门也不是真的有多不好,但总是在过马路的时候会胆战心惊,担心被突然从转角冲出来的汽车撞上;担心别人的浓痰会吐在自己的鞋面上;也担心原来躺在地上乞讨的残疾乞丐,会突然跳起来行抢。
另外一点值得称的是,加拿大政府也很会照顾人民。以我和我老公来说,难民的身分每一个人每一个月有500多元的补助,平时去上政府安排的ESL,而且只要每3个月见社工一次回报状况。这麽体贴的政府,让我们这些不会讲英文又没有特殊专长的难民,可以很安心的在加拿大继续生活。
所以大体上来说,对多伦多的感觉,就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那就是「好」。虽然去年在加拿大度过了第一个下雪的冬天,气温低到冷得受不了,但雪花真的好漂亮好漂亮,所以我只能说,「加拿大,我真的爱死你了!」
以前我在国内是家庭主妇,有3个小孩,最大的10多岁,最小的一个今年2岁,目前都还留在国内给爷爷和奶奶照顾。我们的计画是,等到我和老公的生活安定,拿到难民身分之后,就会把小孩接过来一起生活,然后他们可以在本地学习英文。虽然最小的小孩今年才2岁,我一点也不在意他们将来不会讲中文,我反而倒比较耽心他们的英文讲得不够好。「希望他们将来英文讲得比中文好」。
没有出门做过工的我,期待在未来的最短时间内把英文学好,然后就可以顺利得找到一份在超市柜或中餐厅收银的工作。当然把英文学好的另一个目的,是可以去加拿大其它的地方看看,毕竟由于英文不好,所以我到现在连大瀑布都不敢去。然而最想去的地方,就是希望在加拿大国庆的时候能到渥太华,亲身感受一下真正的「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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