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正采取措施打击企业家移民项目(entrepreneur program)下涉嫌诈欺的移民。 有部分移民按照加拿大省的企业家移民项目申请来加拿大后,没有前往移民申请表中填写的目的地省份(destination province),而在其他省定居。
根据加拿大移民部新的规管指南,涉嫌此类诈欺的移民将会收到联邦政府的一封警告信,还会因此遭取消永久居民的身分。
移民律师指出,在企业家移民项目下由一省接纳的移民却跳转前往其他省落脚,此类移民被俗称为「蹦床移民」或「跳板移民」(trampolining by immigrants)。
联邦政府着手对此现象进行整治,整治首先从魁北克省开始,日后有望扩展至其他省区。尽管发放永久居民签证照样还是由联邦政府负责,但是各个省区为了解决当地劳力问题及发展经济的需要,在移民挑选方面承担了更大的责任。
魁省移民律师柯蓝德(Richard Kurland)说:「这些移民由各省根据需求挑选的,他们获得移民签证后就应对该省尽其义务。如果某位企业家或投资移民人士说要前往一个省,而实际上却在另外省落脚,这个行为是不对的。」
根据加拿大移民数据库统计,加拿大五年内有近100万新移民抵埠,自2006年以来,其中约11%人却在他们移民目的地省以外的省区报税。以魁省来说,五年里有14%或2万4000多抵埠移民原本申请前来魁省定居、却最终在其他省报税。
移民律师柯蓝德说,移民律师最近数月来发现,有越来越多的抵埠移民在入境口岸时因无法提供转机机票或拟在目的地省定居的证据、而遭禁止入境加拿大。迄今为止,审理这些案件的法官都认可加拿大边境官员的做法。
根据加拿大移民部新的规管指南,一线移民官授命要对魁省企业家移民项目下移民的但却在外省居住或拥有地址的人进行「盯梢」(跟踪)(monitor),凡在2006年10月16日以后魁省同一类别的移民均属于遭「盯梢」对象。
新的规管指南指示:对违反移民规定的案例要报备详尽的报告,此报告再呈交给移民部相关部门进行移民资格听证时使用。
按照魁省企业家移民项目,申请人至少要在魁省一间公司拥有25%股份,投资额不少于10万元。
申请人移民后不仅要亲自参与该公司的日常经营,而且至少要在抵埠头三年内在魁省居留12个月以上。
柯蓝德认为,如果移民部新的移民规管指南扩展至加拿大其他省份,其他省份也会因此受益。
联邦政府对每个省份的抵埠移民的语言培训及安家(融入)拨款,其依据的是移民申请人在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目的地省区,而省区之间的移民流动则不在联邦政府拨款的计算范围内。
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