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移民积案严重,香港目前就有1万6000件联邦投资移民案静待处理,2010年12月前的就达1万3715件。移民律师认为,以目前的批准限额和效率,恐等待12至21年才会有着落,甚至可能被“一刀切”作废。
根据加国驻香港领事馆移民官谭史蒂芬(Stephen Hum,译音)在联邦法庭宣誓书的内容,至今年5月24日止,香港还有1万6000件联邦投资积案,多数是2009年收到的5600多件,以及2010年收到的8000多件。
宣誓书提到香港目前的积案来自三个时段,分别是“pre-MI-2”(2010年12月1日第二号部长指示前)、“MI-2”后,以及2011年7月1日“MI-3”(第三号部长指示)后。2010年12月1日之前归类为旧积案,之后为新案,旧案与新案约以二比一的比例消化。
从去年12月至今年5月23日,香港领事馆共处理984件案件,其中453件来自“pre-MI-2”、283件来自“MI-2”、248件来自“MI-3”。领事馆预测从今年5月27日至9月1日为止,大约只能再处理400件各类积案。
因此,至今年5月24日止,香港领事馆尚有1万3715件“pre-MI-2”的投资积案尚未进入补充文件或审批程序。
多伦多移民律师李希(Tim Leahy)自去年接受投资移民积案申请人委託,状告移民部要求限期审理并赔偿,他说,以每年审批案件的限额来看,处理完毕所有积案要12年;但如果以审批效率来说,大概21年才会处理完毕。
李希以一份德士贾丁斯资本市场公司(Desjardins Capital Markets )发表的投资移民进度数据报告,指出去年联邦审批1013件投资移民案件,批准902件,其中40万元投资有653件,80万元是249件;但今年1月与2月仅批准共111件,40万元的82件,80万元29件。
李希续称,先前技术移民排候时间是3年,但28万名技术移民积案即遭作废;以投资移民积案排候时间超过21年,他十分怀疑这些积案会遭到同样下场,但目前欧洲像西班牙、葡萄牙与比利时等国,都积极向中国投资移民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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