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到了,天气转暖,明媚的阳光下绿草油油,一树一树的花朵尽情绽放,海天一色的温哥华又出现了最迷人的模样。夏季,也是结婚的好时节。很多年轻人都开始忙忙碌碌,筹备着在夏天进行自己的婚礼。结婚过程中,从前到后,大大小小的各种事情,从筹办婚礼到选购婚房,似乎都和钱脱不了关系。而由于文化背景或年龄上的差异,结婚双方以及双方的父母,很容易在钱的事情上出现观点上的差异甚至争执,搞不好婚也结不成了。那么新人结婚可能遇到怎样的情况?父母又该扮演怎样的角色?让我们来说说结婚那些和“钱”有关的事儿。
时下,想要结婚,也是一项大工程,婚礼要办、朋友要请、房车都要有、蜜月要渡,而这当中,哪一项都离不开钱,甚至有人说,“没有钱,不敢结婚”,本应以爱为前提为筑起的婚姻关系,多少有点改变了方向。但是话又说回来,不同家庭环境、不同文化背景甚至不同年龄,一定会对利益产生不同的要求和解读,如果能够妥善的处理好结婚中关于钱的问题,那么也是对未来美好家庭关系的一种保证,如果处理不好,就如同在双方还未扬帆远航的船上穿了无数个小孔。
结婚房产归谁所有 母女观念大不同
张女士为女儿购买的位于列治文的公寓
房子是婚姻中的头等大事,两个人从不同的家走向同一个家,共同生活,好像才象征着新生活的开始。在华人的传统观念中,结婚前购买房子几乎成为一项必备前提,从考虑结婚开始,选房、贷款、看房,各种和房子相关的事情就也被提上了日程。而买房的钱该谁拿?婚后房子该归谁所有?这都是极为敏感的问题,尤其是结婚双方的父母,往往更加担心这个问题。
因为现在年轻人的储蓄不多,多半是父母掏腰包帮着买了房,现在温哥华的房价持续增长,即使是一套小公寓也价值二、三十万元,是笔不小的财产。虽说作为父母都希望自己子女的人生道路顺利幸福,但万一以后碰到分手或是离婚之类的事情,就免不了有财产分割的问题。在婚前给子女买的房子,父母不希望无缘无故就被另一半割走了,谁也不希望到最后“赔了夫人又折兵”。
张女士就为了这个事儿而纠结不已。张女士的女儿Cindy今年26岁,自UBC大学毕业后,找到了一份收入还算不错的工作,经济上能够自给自足。因为宠爱女儿,为了让孩子有自己的空间,也是作为给成年子女的一份礼物,张女士想要给女儿买一套公寓。经过精挑细选,在2013年,张女士买了一套女儿和自己都喜欢的房子。当时张女士也没多想,目的就是简单的想给女儿一套房,因此一切相关的费用,首付款、贷款等等都是张女士名下,而房子的主人写的是女儿Cindy。当初张女士想的是,只要女儿住的舒心就好了。可不久后,女儿有了男朋友,张女士的烦恼也来了。
女儿和男友相处的很好,虽然两个人都没有提结婚的事情,但看起来也是早晚的事了。
张女儿开始担心为女儿买的那套房,害怕如果两个人结婚后以此作为婚房,如果以后两个人分开,房子的一半就要归于另一方。确实,张女士的担忧不无道理。根据2013年3月18日BC省正式实施的新修订的《家庭法》(Family Law Act),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购得的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即使了两个人没有把房子作为婚房,根据新法,个人结婚以前购买的财产,“增值”的部分也是要平分的,一加上一反而只有二分之一了。另外,同居两年以上就等同于结婚,也可照此办理。
而现在张女士最后悔的就是,没有把房子挂在女儿和自己共同的名下,“当时没想那么多,如果房子属于我们两个人,那么她以后的丈夫即使要分,也只能分走她(Cindy)的部分的一半。虽然说现在公寓价格增长很慢,但以后的事情谁知道呢。”
张女士也听朋友说过可以签署结婚协定,这样在结婚以前就把财产规划好,可以帮助女儿保护好房子。但是张女士又是个心软的人,生怕如果结婚前自己提了这个要求,会破坏了女儿和男友的感情,只能和朋友诉苦,烦恼和纠结着,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其实这个问题是很多华人父母所担心的,尤其是资产较多的一方。但是与张女士不同,她的女儿Cindy根本没有像妈妈一样考虑的那么多。
Cindy从小在温哥华长大,是移民二代,想法也和当下很多本地的年轻人一样,追求自由不受约束的生活。“结婚的话,住在妈妈给我买的房子里或者我们自己贷款买的房子里都无所谓啊,我的一些朋友结了婚也还是租房住,我觉得没什么差别。”
无论是从年龄还是文化上,Cindy都和张女士有着一些差异,她眼中的婚姻已经与父辈们有着不一样的概念,她所期待的是一种陪伴,而不是传统概念中的稳定,对于结婚中所涉及的房子和财产的问题,也没有那么关心。
张女士打算过段时间和女儿认真的谈一谈这个问题,有必要的话也和女儿的男朋友聊一聊。即使观念不同,互相了解彼此的想法也很重要,有可能只是张女士自己把问题想的太复杂了。如果从保护女儿的角度出发签署婚前协议,她相信女儿或许能够理解。
体验胜过拥有 租房也能结婚
结婚表示进入了一个人生新阶段,很多人希望在结婚的同时拥有自己的房子,不用再继续和父母同住或租房住。一些要面子的华人,觉得没有自己的房子就没有安全感,生怕结婚后亲友提问“你们的新房在哪儿啊”的时候,只能回答还在租房居住。
在加拿大,西人年轻夫妻结婚时如果没钱买房又得不到家里的资助,租房居住的现象相当普遍。他们更愿意把钱花在维持自己喜欢、觉得舒服的生活方式上面。很多西人认为,为了买昂贵的房子而压缩其他开支、降低生活品质或是改变既有的生活方式,是不可接受的,结婚租房居住也不是见不得人的事情。现在,越来越多的华裔年轻人也开始认同这个观点。
Joy和丈夫结婚3年了,他们决定结婚的时候大学刚刚毕业,可以说什么都没有,“一穷二白”。双方家里想出一点钱为他们凑够一套房子的首付,但是Joy和丈夫都很独立,不希望用父母的钱购买房子,两个人商量后决定租房居住,直到自己攒够了钱再买房子。Joy的父母很不理解,甚至她的一些朋友也劝她尽快买房,以免房子涨价,但是Joy却不这么认为,“对我来说,买房和租房并没有什么心理落差,只要我能居住在舒适、美好的环境中,身体健康,那就够了。”Joy的丈夫是一名厨师,工资收入并不低,两个人每个月都有自己的财务规划,他们非常重视生活的品质,经常利用假期去旅游,并没有为了买房而每月刻意节省出很多钱。Joy对时下很多年轻人没有房子就不能结婚的想法表示不理解,“你是嫁给一个人,而不是嫁给一套房。”
每个人的想法不同,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接受租房结婚的做法。但是简单来看,这主要是个心理定位的过程。与物质上的满足感相比,精神上的幸福可能要维持得更长久。《华尔街日报》资深专栏作家兹威格(Jason Zweig)曾说过,“Doing and being are better than having”(去做胜过去拥有)。因为从你拥有一件物品开始,关于它的幸福感就会下降,而你做过的事情、经历过的体验,确是能够长久留存的。如果真的为了买房而牺牲掉了大部分的幸福体验,那么房子的性价比就真的太低了。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