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快餐店撑起异国移民生活
【第三个故事:一个北方女人和她的快餐厅】
讲述人:陶短房&青溪
采访者陶短房(以下简称陶):青溪,前面两个故事,说的都是福建人,我想你头脑里的中生代大陆移民故事,福建、广东的主人公比例会特别大吧?
叙述者青溪(以下简称青):当然,你也知道,广东、福建沿海历来就有出国谋生的传统,而且更早一代、几代来这里的“老侨”,广东、福建人比例更大,国门刚开放的时候,这些地方的人更容易开风气之先,而且说良心话,他们出来后“融入”得,也确实比“北方人”要更快些。
陶:说到“北方人”,我们是同乡,都来自江南,如果在大陆,一般会被当作“南方人”的,但在这里碰上“老侨”,他们总把我们也叫做“北方人”,貌似只要不是两广、福建、海南这些地方的都被他们叫做“北方人”。
青:这的确是他们的传统。在我们刚来那个时候,不论东部还是西部,加拿大华人社区的“普通话”,是广东话、闽南话这些方言,我们在大陆常说的标准普通话是吃不开的,说标普的大陆移民,都会被叫做“北方人”。不过我今天故事的主人公肖征男,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人”:她和她先生、儿子,是1997年从北京移民多伦多的。
陶:肖征男?南方的南,还是男人的男?
青:男人的男,很有某个时代的气息对不对?不过这个名字真的是名如其人,她个性开朗坚强,能吃苦,处处争胜,的确有一股不让须眉的气魄呢。
你也知道,1997年是加拿大所谓“香港移民潮”时期,那个时期多伦多来了很多说粤语的香港移民,他们很容易就和原本说粤语的老侨,还有早几年从越南或东南亚国家过来的、也会说粤语的移民、难民打成一片,“融入”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征男这样说普通话、“京片儿”的纯北方人,在这个时候混在这样一群同胞里移民过来,“融入”的难度,就比一般人大得多。我认识他们,是全家搬到多伦多印度街后的事,那会儿我们是隔一条街的邻居,当年大陆移民没现在这么多,说普通话的两家人在异国他乡街头偶遇,是会很亲切的,加上我们性格都很随和,很快就成了朋友。
对了,我知道你在国内时文笔就很好,写作是爱好也是特长,但以前你是做外贸的,还说过“不希望拿文字换钱吃饭”,怎么,快20年不见,性格变了?
陶:其实我到现在也不喜欢拿文字换钱吃饭,可我原来的专业到加拿大后一点也用不上,在非洲时做的几门生意,加拿大也完全不对口。这里现在稍稍高薪一点的正式工,都要本地学历、本地经验和本地证书,我算了笔账,重头熬这些,等熬出来胡子都白了,还不如改行吃文字饭,如今是网络时代,写作可以忽略地域距离,而且,毕竟我有这方面基础。你们那时呢?据我所知,上世纪末、本世纪初,这里对证书什么的,卡得还没今天这么严。我们过来那几年,周围同时期移民的朋友,很多都是男的找不到工作,靠太太打工挣钱养家糊口。
青:我们那时证书什么的要求的确没今天严,但先生没太太好找工作这一点倒是一样的。那时候的中生代大陆移民家庭,往往先生在国内时工作、学历什么的都要好一点,过来后对第一份工的要求比较高,碰上几回钉子后,又常常不容易摆正心态。相对而言,女人们在这方面比较“心平”,而且也更顾家,为了生活,她们对工作常常不挑剔,只要能赚钱养家,哪怕专业不对口,或者苦点累点,也会乐意去做。
香港那些地方来的老侨,经济基础比我们那时的大陆移民好,而且讲究些传统,许多是先生工作,太太全职在家当主妇,我们这些大陆来的,男女平等、双职工什么的早就习惯了,“融入”的第一课,常常就是“女主外,男主内”。
陶:那征男他们家呢?也是这样么?
青:可以说也是这样。她先生移民前是地质研究所的高级研究员,典型的知识分子,说是“书呆子”也不夸张,我们做邻居时,经常看见他有事没事到哪儿都捧着本专业书,可惜他当时总也找不到专业工,在国内研究做惯了,动手能力一塌糊涂,又放不下科学家的架子,结果连小时工也找不到,实话说,就算找到了,也是做不好的,结果自然只能靠征男一个人打工撑起整个家了。
征男在中国是跑销售的,口才好,做事麻利,而且最擅长的就是和人打交道,本来这些都是“融入”的好条件。只可惜她刚来时英语口语不佳,一口“北方话”在当时多伦多华人社区的粤语圈子里又处处碰壁,做老本行难度挺大,总在小超市、小餐馆打工,收入又实在太少。所以她省吃俭用,准备自己开个小餐馆。
陶:餐馆、洗衣店、小超市,是加拿大华裔老侨最常开的三种买卖,中生代华人移民选择这三种生意入行的也相当多。不过你刚才说,征男一家是北京人,当时多伦多华埠又是“粤语系”的天下,岭南的饮食风格和北京差异那么大,她的餐馆能维持么?
青:你跑过那么多国家,觉得海外中餐馆的口味怎样?
陶:别提了。我在马里时,首都巴马科生意最好的中餐馆叫“长城餐厅”,可当地华人知道得不多,因为这间餐厅的主打菜春卷、炒面,都入乡随俗成非洲版西餐的口味,我最喜欢的中餐馆“北京二”,原汁原味的川菜,可除了少数中国公司的外派员工,当地连知道的人都没几个,生意也是一塌糊涂。北美就更如此了,英、法文杂志上重点推介的“中餐厅”,卖的都是左宗棠鸡、古老肉这类酸甜口的“北美式中餐”,正宗中餐只在一、二代移民里才吃得开,论赚钱肯定不如那些“改良版”的,而且就算正宗中餐,也是广东口味的生意好得多。
青:你说得没错。征男是“老销售”,当然也发现这个特点,她初起炉灶,赚本地人的钱暂时还不敢多想,可就是赚“粤语系”的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直接开个广式招牌的小店,人家进门一见你不是广东人,肯定会有想法,觉得不正宗;开个北方风格的小店吧,习惯了广东口味的食客们又吃不惯。
征男到底是跑惯市场的,脑子转得很快,她开的餐馆,招牌打得是“北方菜”,做出来的却是岭南口味,这样一来,好多“粤语系”食客觉得新鲜、不俗,会试着光顾,吃到嘴里的,又是他们最熟悉不过的口味,不会吃不惯。我听说,现在肯德基、麦当劳这些洋快餐,在中国也卖起中式早点来,其实是同一个道理。
陶:是啊,说到底,菜和人一样,也有个“融入”的问题,肯德基在中国搞的“老北京鸡肉卷”是这样,北美迎合当地人的“改良中餐厅”搞的“左宗棠鸡”、“李鸿章杂碎”也是这样。征男在当时的环境下,手头资源有限,可以说赢得起、输不起,能想出这样的主意,的确让人佩服。
青:让人佩服已经很难了,可让家人佩服就更难。
陶:你是说她那位科学家先生吧?
青:是。她先生“融入”得一直不太顺利,总也找不到合适工作,征男的快餐店反倒生意越来越好,那时候月收入能达到5000多加元,算是小康有余了。你说,加拿大什么最便宜,什么又最贵?
陶:资源最便宜,人工最贵。这里找个修理工什么的都贵得让人直冒冷汗,移民久一点的人,大多都被逼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恨不得万事不求人。
青:就是这样,加拿大最值钱就是人工。小店生意好了,靠征男一个人肯定不行,可雇个人手,收入就要大缩水,实在划不来。那会儿他们孩子才3年级,根本帮不上什么忙,正好她先生闲着,闲着不也是闲着么?她就好声好气,请先生出手帮忙。
可她先生真不是做这行的材料,干快餐这行最讲究速度,送餐要快,收银要快,收拾桌子也要快,慢了客人不满意,生意也会做得少,可他先生偏偏手脚特别慢,征男手伸出去半天,接不到他递过来的三明治是家常便饭。本来征男想自己后厨打理,前台交给先生,可这位读书人又不善和人打交道,结果征男只能前台后厨一肩挑。
陶:这种矛盾我们晚一些的中生代移民家庭中也很普遍,实话说,像征男先生那样的知识分子,也确实不适合做快餐行当,我认识的一家,太太索性让她那“书呆子”男人安心读了4年书,毕业后有了本地学历、证书,去水务公司捧了铁饭碗。
青:我们这一批来得早,经济基础更差,大多数家庭是下不起这个赌本的,随身带的钱刨去房租,一般也就够花几个月。征男的小店是小本经营,孩子还小,先生找工又不顺,让他在店里帮忙是再正常不过的。
不过她先生真的是不适合做这些。我刚说了,北美这笔边人工贵,小修小补什么的最好自己做,一般这些都是男人的活,可她先生动手能力很差。征男一看,这不行,干脆,店里的事我来,你专跑外勤吧。开店需要车,他们没钱,4000块买了个二手的,初来乍到没经验,车买得不太好,动不动半路抛锚,叫个拖车动辄几十加币,大修、保养什么的就更麻烦了,店里离不开征男,这些琐事照理该先生承包,可那一位书斋坐久了,和人打交道也一样不行,去倒是硬着头皮会去,办得不利索不说,回到家还会把一肚子牢骚带回来。
陶:可以理解。很多朋友在国内时生活、工作圈子都很单纯,一旦换了新环境,总也“融入”不进去,周围人陌生,环境陌生,连语言都陌生,牢骚也好,苦闷也好,不带回家发泄,那真是连个倒苦水的地方也没有啊。
青:你说的不是没有道理,但你要知道,闲着没事做当然是苦闷、烦恼,为生活所迫忙得团团转的,其实更苦闷、更烦恼,只不过连倒苦水的力气和时间都没有罢了。开快餐店本就是又忙又累又脏的活,忙了一天回到家,还要听先生这笨手笨脚的大闲人牢骚抱怨,就不免容易激动,一激动就爱上火,一上火就爱吵架,一吵架不但家庭关系受影响,而且情绪遭殃,身体更遭罪。
国内很多人一说到加拿大的优点,总爱谈福利社会啦,免费医疗啦,其实很多都没谈到点子上。
陶:是啊,福利医疗其实是加拿大财政最沉重的负担之一,因此才设计了国内很难理解的层级医疗体系,避免过度医疗,这样做的代价,一是不容易及时发现大病,二是看病等候周期太长,我手头正好有一份安大略省、也就是多伦多所在省卫生厅的数据,说该省患者从从家庭医生转专科医生,平均要等7.2周,由专科医生转医院动手术,平均要等7.1周,也就是说走“正常医保渠道”,动个手术要等三个半月,而且这还是全国最短的,加拿大平均等候周期是19周。这样做的好处是节约社会资源,但有时候真的会耽误治疗。
青:我们中生代移民在“融入”早期忙于生计,常常顾不上关照自己身体,就更容易出大问题。征男就这样,又忙,两口子又长拌嘴,这么一来二去,就得了种奇怪的感冒,这感冒不怎么流鼻涕,就是总咳得厉害,去家庭医生看,诊断说是哮喘,给开了药,吃了也没多大用,这么一拖就是半年。
征男总觉得有些不对劲,决定好好检查一下,搞清楚究竟怎么回事,这时他们也有些积蓄了,就和先生商量,先把小店关了,治好病再说。还好,她先生对这主意倒是举双手赞成,毕竟他本来就不愿意做这行小生意。
辗转了几家诊所,看了好几位专科医生,轮候了好几次体检,等终于查出来,全家都惊呆了:肺癌晚期。
陶:虽然如今科学昌明,加拿大也是医学发达的国家,但肺癌还是高死亡率的癌症,何况是晚期。
青:唉,是啊。不过征男真不愧是个坚强的女人,化疗做到一根头发不剩,戴个帽子照样到处跑。我认识她的时候,其实她已经在做化疗,但我居然一点没察觉她是个癌症晚期病人。那会我孩子才三岁,我们夫妻要忙生计,有时候顾不上看孩子,她就主动代劳,那时候真没想到她有这么重的病。
她是个基督徒,你知道,很多移民来到这里,会在教会里寻求安慰和帮助,她虽然病得很重,却总是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只要体力跟得上,就尽可能去帮助别人。有时候她还回请邻居家孩子或儿子同学来家里,做些点心请他们吃,教教诗歌,讲点圣经故事。在她身上,我们看到一种说不清却很吸引人的东西,我也不知道该叫它什么。
陶:是生命力吧?
青:对,是生命力。虽然那时她已到了生命尽头,身上却漫溢着无限的活力。
陶:可是我听说,肺癌晚期患者的平均寿命是以月、而不是以年为单位来计算的……
青:尽管这么坚强、努力,我认识她两年后,她还是走了。那段时间去探望她的人见到她形容枯槁、身体憔悴,都忍不住哭了,她反倒安慰我们,给我们讲人生的真正意义。到了最后的日子,她已痛到开不了口,却还是用微笑来安慰我们,用简单手势鼓励我们珍惜生命,好好生活下去。病魔可以折磨她的肉体,却无法摧折她生活的勇气;死神剥夺她在世的时光,却无法阻遏她对生命永恒的追求。她去的时候只有40岁,却在“融入”这异国他乡的短暂人生最后几年,创造了属于自己的生命辉煌,每个认识她的人,医生、护士、病友,教会和身边的朋友们,都从她身上看到了生命的光芒,获得了更多的勇气。
陶:那么她的先生呢?征男不在了,他必须学会在这里生活,必须逼着自己“融入”,他们的儿子还未成年啊。
青:人就是这样,逼到不得不去做的地步,有些原本总也做不来的事,也就突然能做、会做了。不过有些事就像时光那样,过去了就再也回不来。举家移民到陌生环境,苦闷、不适应难免,生活的压力又常常让家庭成员们忽略了对亲人的关怀、沟通,我觉得不管是老移民、新移民,都应特别注意这个问题。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