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位华人同胞因在公共汽车上往里挤而招致一黑人青年抱怨的文章里,我曾写道,这里是有规矩而且是个讲规矩的地方。这些年来,或许是因为英语表达不 畅,或许是对方确实不公,有时遭到不公平待遇时,我曾几次用笔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这里,我想把其中的两件事写出来,以便供有类似情况的朋友参考。
正如我在前篇介绍的,我来加不久,曾在那个五金结构件厂工作。受其他华人朋友感染,而且我那时觉得浑身都是力量,所以除了这份工以外,又在家不远处 找了个Part-time。因为打工的两个地方距离不太远,为了节省时间,我常常骑自行车上班。那时还没有买车。下午三点半从那个厂下了班,就骑车到另一个地方。第二份工作是在一个西人超市。一直工作到晚间九点半。我的工作是整理蔬菜。那时候才知道,多伦多市场上的蔬菜,特别是冬天,是从美国的加州用大卡车运过来的。到冰柜里搬出一箱一箱的各种菜。开箱,去掉黄叶,切掉烂的有泥土的部分,再把它们摆到货架上。货架上常设有喷头,经常向上面洒水,以保证新 鲜。
正当我把各种西人的菜名记住对上号,工作也熟练了的时候,有几天,身上觉得不舒服。本来,我是很少生病的。那次也只是反应迟钝了些,所以没有请假休息。我的上司开始抱怨我,干得慢了。我给他解释,说身体有些不适,但不会影响上菜。到第三天,他去找了经理,俩人都是白人,经理没等我下班,就让我回家, 说把我辞了。我点点头,离开了。当下没和他理论。
回到家,我没告诉家里人。第二天下午从第一份工那里回来,写了份传真,给超市发了过去。传真的大意是:
我是刚来的新移民。希望通过勤奋工作,过上幸福日子。眼下为了养家糊口,不得不做两份工。生病的事,无论谁都难免。我非正式工,请病假没人补给钱,但决不至于因生病就辞退我。我不服。
传真发过去半个小时,经理挂电话,通知我接着去上班。
第二次是开了洗衣店以后关于转电话公司的事。最早用的电话公司是一个总部设在美国的大公司。那是商业电话,该公司较便宜。后来,市场竞争激烈,我开始比价。
有一天,我用的这家电话公司挂来电话,主动说要给优惠,让订三年合同。我答复是,把资料寄来,我看好以后再签合同。过了一段日子,资料一直没寄来。 有朋友推荐另一个公司,价格低了许多。我决定转。但我首先查询用的这家,是否会出现问题。也想到上次说签合同的事,不知会不会造成什么后果。对方说没有。
在这边快要转成的最后关头,我又特意挂电话查询了第二遍,结果还是答复,没有任何问题。不牵涉罚款的事。等我转了以后,谁料到,第一家仍按月寄帐单来。挂电话几次,一直止不住。于是,我在电话里请求把经理找来。经理来后许诺,要把此事调查清楚,再作结论。
经理答应后的第二个月,不料,我的电话帐单余额却突然增加了五百元。累计达上千元。只好又找这个经理。他说我与该公司签过合同。五百元是对我违反合同的罚款。
于是,我开始想办法澄清事实。首先,我挂电话,希望对方的业务代表向我提供,我在转电话时,曾给他们挂电话时的日期,受理人的姓名,工号,所作的记录等。最后,又要上该公司总部的电话和传真号。
与上面被辞退时的思路一样,我又发了一次传真。在传真上我把上面的过程详细介绍了一下。最后说,作为一个世界级公司,在合同的另一方没有看合同条款,没有签字的情况下,单方面把合同强加于人,并处之罚款,这事是公司的规定还是经办人的一厢情愿?如果是公司规定,我只能采取措施保护我的权益;如果是经办人的责任,我希望总部尽快出面纠正。
我在最后特意加了一句:”希望尽快结束我的恶梦“。过了仅仅两天,我接到一个电话,该公司的一位男士向我介绍说,该公司收到传真后十分重视,已派他组成一个调查组,核实此事,让我再耐心等几天。过了四天左右,他挂电话说,前前后后完全是他们的失误,并向我保证,我的欠款余额已改为零,且以后不会再寄帐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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