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傍晚的时候,我去银行,在PLAZA门前的停车位把车停好,刚转身走了不到两米,只见停车场另外一排车的车道里左转飞快地驶出一辆车子,速度绝对应该在 20公里以上。我转身的时候车子离我应该有五六米远,车子丝毫不见减速地冲向我……我尖叫着向后退,浑身冰凉,完了,我今天要死了。
车停住了,一对同胞男女坐在车里,他们在等我让开路……我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鞋子掉了,我光着脚,鞋子在汽车的正前方。
一个印巴人跑过来叫着:“你怎么开车 呢,你会撞死她的!”我发着抖,眼泪掉了出来。印巴的小伙子指着司机说:“你不能走,我要叫警察。”他又指着我说:“你也不能走,我给你当证人,他几乎杀 了你!”小伙子把汽车的牌照用手机照了下来,车上的人慌了,连忙打开车门走下来向我说“sorry!” 坐在副驾驶的女人用英语向我说:“sorry! he was thinking……sorry! ” 然后转向印巴小伙子说:“everybody can make mistake,please,excuse!”
印巴小伙子说:“不行,如果我原谅了你,今天你撞死她,明天就是我。你不能这样开车……我必须叫警察” 。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在说着,我脑子里还全是汽车冲向我的情形……那个女人过来向我求救,说“实在是对不起,真的是他在想事情……”看在今天要撞死我的是我的同胞的份上,我对印巴小伙子说:“谢谢你! 给他一次改正的机会吧。”印巴小伙问我“Are you OK?”我只好说我OK。女人用广东话说了句:“谢谢你啊!”钻进汽车开走了。
我在银行里排队办事的时候,心里还在后怕。同时也想起来加拿大这些年我的“同胞们”对我的各种各样的“关照”。那个印巴小伙子说的对:“如果原谅了你,今天是她,明天就是我!” 心里这么想但真到遇见事,我知道对同胞我还是没办法不通融。
前几天和一个朋友聊天,她说有一年她回国经过美国,当时情形很不安全,结果她就到律师那里写了个遗嘱,谁知道回国就遇见了几乎丧命的车祸。我今天下午刚打电话给律师询问做遗嘱公证的事情,出门就差点把命丢了。你说,这是不是自己在咒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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