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大院里有个小孩儿叫“狗六儿”,特别能残害小动物。他有本事明察秋毫,发现小动物的踪迹,更有花招折腾小动物。他将细绳栓住小鸡仔的双脚,拎着转圈;他攀上大楼顶层隔间,掏出羽毛未丰的黄嘴麻雀,活生生裹上泥放火里烧;他用柜橱门夹猫脖子,让猫难受得惨叫;最残忍的是,将刚出生只有手掌大的小猫放在马路中央,大卡车一过,呲啦,小猫瞬间成了薄饼。当时的中国竟没人拿这当回事,顶多说句,“这孩子淘气出圈儿了。”
来加拿大久了,体验最深的有各族裔和平相处、不同文化的共存共荣,更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其中对小动物的怜悯爱护之情表现得尤为强烈。应该说,都市里生活着这么多野生动物是我们的福份,现代化的都市中,依然保留着人与动物和谐生活的自然环境,不是一幅理想的画卷吗?
加拿大人乐于安享这样的生活环境,所以越裔莽汉暴打浣熊被拘的报道,会立刻成为新闻热点。许多市民在论坛发帖说:谁会忍心在清晨听到浣熊撕心裂肺的惨叫而不报警?学会与野生动物相处,是外来移民必修的功课;小动物有时会干扰你的生活,但你没权利残害他。我对莽汉的行为也倍感不可思议,这位老兄面对一窝大小浣熊怎能下得去手,抡大棒往死里打,该不是“狗六儿”成人版吧?
不能否认浣熊是典型的麻烦制造者,确实招惹不起,恐怕许多屋主都有类似的遭遇。前年,我同夫人在后院费了好大力气挖了一个小鱼塘,美滋滋地巴望着在自家后院也能花港观鱼。没想到,劳动成果没享受两天,第三天一早就发现鱼塘边惨不忍睹的作案现场,鱼儿们的尸体散落在周围的草地上,有的还被啃得只剩鱼头鱼刺。再看水里,新买的水草被捞出来,扔到太阳下曝晒,而池中的水则是浑浊发黑,还伴着恶臭。见此惨状,本能地大吼一声,这是谁干的!
没有投案自首的,只有自己收拾残局。首先是把可怜的金鱼尸体掩埋在花丛树下,让它们入土为安,化作肥料,然后再给鱼塘彻底换水,一些还没有被晒死的水草,赶紧抢救归位。准备改天再去买一些便宜的红鱼与两条倖存者作伴儿。幸亏没买昂贵的日本锦鲤,要不更得心疼死。
谁承想,真得罪恶贼了,转天惨景又再现!水里是没多少鱼可杀了,可地上的鱼尸依然不少,原来是那些被掩埋的尸体又被扒了出来!天呐,残害了还要曝尸三日不成?
傍晚,夕阳下不知从哪里来、向何处去的一家老少四口浣熊,从后院的篱笆上悠閒地踱过,像对四周邻里打招呼:“饭后百步走,消食去喽!”立刻明白了,作案兇手就是它们!这些可恶的家伙,我们辛辛苦苦挖的鱼塘,成了你们嬉水的乐园,还有生猛海鲜大快朵頤,真是十恶不赦!
这之后,我们不与天斗不与地斗专与浣熊斗,为了保护劳动果实,我们甘愿不怕麻烦,晚上给鱼塘加盖子,早晨再揭开,看那些恶贯满盈的家伙还能奈何?
可是一旦有一天疏忽,忘了盖盖子,第二天惨景定会重现。敌我双方斗智斗勇,展开拉锯战、持久战,最后还是以我们认输而告终,俺惹不起,还是输得起。结局是鱼塘填了,原址以植树纪念被祸害的金鱼。以后浣熊光顾确实少了,但偶尔还能发现它们留在草地上的粪便。
和浣熊的遭遇战让我们得出一些体会,人与自然要保持和谐的状态,就必然意味着人要为此牺牲一些利益,而给自然界的生灵创造和保留一些生存空间。其实,毕竟这里原本是它们的领地,在人类圈地造屋之后,它们才不得不适应城市的生活,如果它们毁坏了我们的花园或财产,我们还是理应退让,算做一份补偿。
国学大师丰子恺在其《护生画集》中,为宋人黄庭坚诗作画:
“我肉众生肉,名殊体不殊,原同一种性,只是别形躯。”
此等境界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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