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加拿大已经入籍的华裔来说,办理回国签证一直是个令人烦恼的问题。近日,一位加拿大华人有关办理回国签证的思考发人深省。原文如下:
回国签证的困惑
一位加国华人
前几天去了一趟多伦多中领馆,为计划回国探亲的家人申请签证。在那里,遇见了一件令人困惑的事。
中领馆签证处人满为患,送签取签的,申办证件的,三四条人龙在狭小的房间里相互缠绕,若不仔细辨认很容易站错队。看来,随着旅居加拿大的华人和到中国旅行及工作的其他国人士的日益增多,中领馆的签证业务已经不堪重负。作为华人,十分希望中领馆能够重新选择一处较为宽敞的地方为各方人士办理签证手续,同时也与一个大国驻外使领馆的地位相配。
已经排了半个多小时的队了,我前面的一对华人老夫妇突然问我是否知道申请签证需要出示旧护照的事?我说知道一点,但不清楚其原因。只是根据友人提醒,来前带足了相关证件。
这对老夫妻说他们为了到中领馆来申请回国签证坐了三个来小时的车。但因为他们换护照好几年了,中间又搬过几次家,在家里怎么也找不到旧护照了。这次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准备跟签证官员认真协商,看看这种情况该怎样处理?
真是无独有偶。听到我们的谈话,排在我前三位的另一位华人老太太,也回过头来告诉这对华人老夫妇说:单纯解释是没用的,负责签证的工作人员也是照章办事。她说自己昨天曾经来送签证,因为没带旧护照而被拒绝了,好说歹说都不行。只好回家,找到了旧护照今天又返回来,估计这次能行。你瞧,新规定就张贴在那里呢!
我抬头一看,可不,一拉溜好几张纸呢。我上前仔细阅读了一下,关于出示旧护照的规定大意是这样的:旅加华裔人士凡原出生地是中国大陆的,入籍后第一次申请前往中国大陆旅行或探亲的签证时,一律要求在出示现有效护照的同时,要同时出示原中国护照;已经入籍多年且更换过护照的,要求同时出示原作废的旧护照。如果以上两种情况下旧护照缺失,则要求到加拿大相关部门办理公证手续。
呵,出国这么多年,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遇到。半年前我刚刚回国了一次,估计那次还没有这样的规定。可惜的是前面那一对老夫妻,揣揣不安地,一直挨到签证的窗口。果然,怎么解释都白搭,几乎跟接收签证材料的女士都吵起来了,还是被礼貌地拒绝了。我因为带全了证件,所送申请资料被接受,紧悬的心一下放松了下来。想必此类情况的一定不少,因为申请接签证的窗口前面增加了一位工作人员,专门检查送签人士的材料在递交之前是否齐全,其中的重要一项就是检查是否有带有旧护照。估计出现麻烦的多数是老年人,因为他们不太象年轻人那样注重上网,临行前一定没有仔细阅读中领馆关于签证的相关规定,因此中招了,引起一些抱怨也是自然的。
回国签证办理需要出示旧护照原来是这么回事
前面那对老夫妇还没有弄清楚怎么回事,气呼呼地去找签证官员投诉。在另一个窗口上,签证官员耐心地跟解答了他们的提问。出于好奇,我也在一旁聆听了他们的谈话。原来,签证处无非是要证实申请签证的人士其护照上的名字是否跟原护照或原其他中国证件上的名字拼写一直。无论你是否入籍,无论你搬了多少个地方,只要你有证件或材料证明,自己的名字前后是一致的就可以。即使中间改过名字,何时改的,怎样改的,只要有证明材料,也可以。
没想到一个名字的拼写竟然引出这么多的麻烦!如今的人们已经不能自己证明自己是谁,反而要求更多的证件和材料或三方来证明自己是谁,这也是对现代文明的极大讽刺。或许他们这样做是为了国家安全,或许是为了阻塞某些人持有多本护照的漏洞,或许。。。。,我瞎猜着。但是,出示旧的护照或旧证件的事说起来简单,但对那些不太注重保留旧的证件或资料,或因各种原因找不到旧的资料的人却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比如出生在中国大陆之外的其他国家,然后又随他们夫妻移民加拿大的华裔人士,他或她第一次持加拿大护照申请去大陆旅行或探亲,而又缺少能证明自己原来名字的资料的话,就会被要求去根据移民资料,或者要到原出生地去,弄一份出生证明文件来。想想看,为了一个签证,这该有多麻烦!
当然,这样的规定也不是多伦多中领馆出的,他们不过是在执行国家的指令而已。这里的工作人员每天要面对蜂拥而来的签证人士,还要面对许多的不满和牢骚,他们的辛苦我们十分理解。可是,无论有多少个理由,这样的规定也让我们旅加人士看了不舒服。因为这种规定从文字给人一种这样的印象:申请签证时出示旧护照是专门针对旅居国外的华裔人士的,无论你加入了当地国籍多久,而对其他国家的人员则没有这样的要求。旅居海外的华人多数都希望能拥有双重国籍,并呼吁了许多年,以期能获得来去自由的方便。谁知这样的方便不仅没有获得,反而因为自己的中国血统在归国签证时遇到了的更多的麻烦,或许是多数人始料不及的吧。
本人无意质疑或指责中领馆关于签证的规定,但需要在这里讲一点,这样的规定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让华人有种不太舒服的感觉。因为根据加拿大法律的规定:如果别人把你和其他人区别对待,且这种对待让你的权利和尊严受到了损害,那就是歧视。在特别要求华人申请签证时出示旧护照的规定这一点上,我们旅加华人是不是被区别对待了?我们是不是无形之中受到了歧视呢?
望中领馆对此有所答复或指正为盼。
谢谢!
03/0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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