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伙夫妻成家暴恶源 旅美华人移民家庭频酿惨剧 |
时间:2010-11-06 来源:中新网 |
近年来美的华人新移民小区中,多了“搭伙”这个新名词,他们在美国与同乡分租房间,建筑起一个“临时家庭”。但当这些“临时”家庭的原配来美后,不少演变成遗弃、家暴,甚至杀人伤人的惨剧。根据一项统计,在200名长期接受辅导的受害妇女中,有7成来自皇后区,她们以中国大陆移民居多,纽约励馨总干事刘元芬表示,这些受虐的妇女大多自我形象低落,有抑郁甚至自杀的倾向。
根据纽约市一项总计,纽约市警平均每天接获家暴求助电话达600通,而纽约励馨针对华人移民妇女的一项统计,在200名长期接受辅导的受虐妇女当中,超过4成有大专以上的学历,7成年龄介于30至49岁之间,当中大部份为中国移民。
刘元芬指出,近年愈来愈多个案来自于搭伙的临时家庭,丈夫独自先来美国取得绿卡,在美时期就与另一女性“搭伙”,然后申请原配来美。不过,原配来美后,丈夫就立即提出离婚,将原配遗弃,这些新来美的妇女希望挽回丈夫的心,又或希望丈夫给予生活费,大多不愿告上法庭,“这些丈夫的心理大多数认为: 我给你申请身分已仁至义尽,你不要要求太多,但事实是,很多移民妇女其实宁可回家乡。”
曾经有一个求助个案中,一名新移民与14岁的儿子来美第二天,丈夫就立刻与其提出离婚。由于儿子已7年未见过父亲,对其有很多幻想,但来美后发现父亲已与另一名女子“搭伙”,对方与前夫育有一女,孩子一气之下就向妈妈施暴,这个情况循环数次后,孩子因暴力倾向而被送至精神病院,而由于孩子宁可与亲戚同住,父母都失去监护权。刘元芬指,当个案闹上法庭通常一拖数年,很多家暴孩子都有抑郁症,需要药物及心理治疗,而这些患上抑郁症的母亲因担心病历会影响将来的抚养权,多拒绝接受治疗。
除虐打外,配偶、兄弟姊妹、男女朋友之间的精神虐待以及子女虐打老人、父母虐待孩子均为常见的家庭暴力。而华人妇女离家出走后通常都会后悔或心软,最后决定回家,平均要出走三次才真正决心过新生活。华人对于配偶之间的性暴力难以启齿,有很多妇女受虐报警后又觉得后悔,“有一名妇女被丈夫用玻璃砸向她,头部缝了300 针,先生被关起来了,但她想到日后的生活,身分又可能被取消,最后还是消了案。”
目前纽约除亚裔妇女中心(Asian Women Center)提供庇护所外,纽约励馨和美国韩裔家庭中心(Korean American Family Service Center)均有辅导及转介服务。不过刘元芬指,新移民要决心进入庇护所过新生活并不容易,因为纽约州政府规定,庇护中心只可入住90天,最多延长至 135天,要华人妇女在短时间内找工作、自立很困难,而且一旦入住庇护所,就必需要换工作、搬家,孩子也必须转学,因此华人妇女离开庇护所后,他们需要的支持将会更大。
刘元芬表示,中心发现受虐妇女参加小组辅导,与同遭遇的人分享经验后有助重建自我形象。受虐的妇女可致电纽约励馨华语热线1(877)990-8595,而有意捐助圣诞礼物支持家暴孩子的市民,可致电1(718)321-8862加拿大华人网 http://www.sinoc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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