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一年多。难免去一下欢场。但去了以后,我留下的记忆却是苦涩的。
那次朋友有求于我,请我去了武昌一家高档的KTV。武昌高校云集,歌厅里大学生当陪唱小姐的并不在少数,于是他们找了一个学生坐在我身旁,我直接用英语跟她招呼,她对答如流,看来是货真价实的学生。
她要我名片,我不太情愿地给了她一张。唱歌期间,我说劝说她做这个不好,今后的路还很长,要对自己负责云云,仿佛要救美于青楼似的。
唱歌后一个多月,她突然打来电话说见见我,我说我住得很远,不方便,有话就直接说吧。她说她发短信给我。
国内发短信是很普遍的,你可以在路上看到许多年轻人都在手机上指指戳戳。但我不擅用拼音输入,只会手写,近年眼睛有点老花,所以看到发短信就发怵。
她第一条信息说她要交学费了,还差2500。问我能不能借她一下,三个月就还。我心想仅一面之缘便借钱给她未免唐突,便没回复。她又发了一条说,现在已经不做小姐了,在麦当劳打工,工资5块一小时,也是听了我当时的话才不做小姐的。我心有些动。她的第三条信息简直是哭求了。
我是当过老师的,觉得这时再不出手就不像话了。于是我约她过来,并请她吃了一顿饭。饭后从ATM上取出2500给她(为的是说这钱不是假的),她拿出学生证和身份证给我看,并写了一个借条,千谢万谢地走了。
转眼三个月到了,我发了条短信给她,她说明天就还钱。于是第二天我推掉了约会专门等她的电话。但一直到晚上八点也没有来电。于是,我再打电话过去,她已经关机了。
我忽然灵机一动,找出那家KTV妈妈桑名片,打过去问XX小姐在吗。对方说:“在,等一下我去叫”,我在电话里听到她在问妈妈桑谁打来的电话,一听是我,手机马上关了。
我知道我显然是受骗上当了,顿时怒火中烧。第二天就跟上次请我唱歌的哥儿们说了。他们说这事好办,明天就去找她。
但是第二天他们找到妈妈桑时,她说今天没来。从此,这人再也没有到这家KTV来过。
清明节时发了条短信给她,催要那2500。不料这次她回信了,“你有没有先人?我正在祭祖呢,别烦我。”
倒成我欠她了,但我发了条短信给她:“不要欺人太甚,我志在必得”。
我算是领教这女孩的坏了,她借的钱不多不少,你不会为这点钱去请律师对簿公堂,因为请律师和打官司的费用绝对不止2500。因为你的身份也决定了你不会叫黑社会去讨这么一小笔债。后来因我急着要出差,这事就搁下了。
另一个故事是青岛。五月我来到青岛,这城市真是美不胜收,市中心干净程度超过上海。许多建筑是德据时代留下的,充满异国情调。
晚上我和朋友吃完海鲜回宾馆。出租司机说来了青岛不玩玩,我说明天还要赶上午的飞机,朋友说找个地方唱歌吧。司机急忙说带我们去一家便宜的,一晚上120块,于是我们就答应了。
到那地方我看那豪华劲儿我就觉得不对,再便宜也不至于120啊。但我们还是进了包房,泡了茶上了水果再一问,整个消费已经超过1000块了。
于是,我们叫他们领班过来,那领班长的像人妖,说话非常横,他说哪有120一夜的包房啊,你们懂不懂规矩啊?到我们这里消费的都是两三千以上的。最后,我们只好硬着头皮唱了一会儿,掏钱走人。
出来一问出租司机,他说这家店叫“纸蝴蝶”,宰客是出了名的。他说他知道一个地方真的好,小姐漂亮还可以带走,“算了吧!”我说,下面一句话没说出口“抢钱也不能这样抢啊!”显然出租司机和这些歌厅都是连档的,青岛的夜景在我心中顿时失色。 是啊,抢钱在国内已经成时髦了。是因为人太穷,还是因为物欲太强,还是因为贫富差别,总之,你不能太温良恭俭让了,捂紧口袋,非礼勿动,才能自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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