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 年,我买了一辆新车,4乘4雪佛来牌小吉普,名叫trucker。终于找到当大兵的感觉了。因为公司的员工们大多参加了集体汽车保险,所以我也随大流儿,从一家叫“个人”( Personal) 的加拿大保险公司为我的爱车买了保险。 这家保险公司1974年成立。主攻集体汽车和民用住宅保险。和一些声名显赫的国际一流保险公司比起来,它既没有雄厚的资金,也没有悠久的富于传奇色彩的发展史,更无法从这个普尔那个标准的大评级公司中找到辉煌的品评,总而言之,名不见经传。因为公司许多同仁都买它的车险和住宅险,所以我也人云亦云跟了风。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住宅保险我则从稍大一点的一家加拿大保险公司购买。年复一年,保单过期前一个月,两家保险公司都会先后寄来再保通知单,我也毫不犹豫地分别寄去更新保单支票,连脑子都不动一下。
长此以往,直到2004年除夕。
除夕夜,我们全家决定到以京川菜著称的餐馆老地方吃年夜饭。就在我左拐打算驶入餐馆停车场之时,突然与边线直行的一辆本田车相撞。对方司机是一位70岁左右的老太太。撞车后,我马上打了911报警,不出5分钟,警察和两辆拖车来到现场。在听完双方陈述和勘察完现场后,警察裁决我是责任一方,应对事故负上全责。
当我从现场沮丧地回到家中时,已是半夜12点。我从书桌的抽屉里找到车险保险代理的理赔专线电话打了过去(这里的许多保险代理都设有专线理赔电话,为客户提供24 小时理赔服务),接电话的是一位先生。听完我带着哭腔的陈述后,他先是安慰了我一番。然后叮嘱我保留所有车祸相关记录。同时,他还根据我的保单号码查了一下我的投保内容,并肯定地告诉我:即使我是责任人,由于我的保险里包括了自保补偿,所以我自己汽车的修复也在保险范围之内。为了以防万一,他会马上向保险公司报告,并嘱咐我们在家等候消息。放下电话我的心稍微定了定,心想至少有人安慰了我一把,而且初步确定赔付了。
没想到,十分钟后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就打来了电话,详细询问了事故经过,并要求我们把所有事故文件包括警察报告传真过来。我告诉了理赔师我的保单号,她查了一下我的保单,再次肯定事故在理赔范围之内,叫我不用担心。并再次叮嘱我们今后遇到任何与此次车祸有关的后续事件,例如对方聘请律师向我提起诉讼,都要马上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出面聘请律师应对并负责相关费用。理赔师给了我此次理赔诉讼的理赔号码,欢迎我在任何时间与他们联络,了解理赔进程。由于我的小吉普前部受伤,已被拖车拉到了修车厂,理赔师就告诉我一个离家较近的租车公司,要我去租车以代步,租车费用保险公司全付直到我的车修好出场。当然我的修车费他们也全掏了。放下电话,我的心真的放下了一大半,有一种有人给你撑腰的感觉。我马上整理一下,把所有的相关文件,包括我每隔两个月到车厂对汽车进行定期维修的记录,都一股脑传到了保险公司,然后就像小学生做完了作业一样放心地睡觉去了。
几个月后,由于我房顶的几片瓦被几个松鼠在半夜掀翻,我给我的房屋保险公司打了电话。第二天,房屋保险公司委派的理赔师来到了现场。他查看后告诉我回头向保险公司报告再给我们答复。 我回家等了一天,两天,三天。没回应。翻开保单细则发现一条,赔付与否会在15 天之内予以书面答复。于是我接着等,一个礼拜,两个礼拜。回国度假一个月,回来还是没回应。我等到花谢了雪都下来了,最终也没有回信。
来年,我又接到了这两个保险公司发出的续保付费通知。答案不言自明,我毫不犹豫地向我的房屋保险公司发出了终止再保合同。同时,向我的汽车保险公司寻了一个价,把我的房屋保险也挪了过去直到现在。
俗话说: 山不在高,有仙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其实给自己的财产投保,保险公司是否大,有名, 倒在其次,最重要的是他的理赔服务是不是到位贴心。如果理赔的好,公司小又有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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