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受益人 同时,顾俊刚在过去两年向一些客户收取每间房屋高达120万元的管理费和佣金。在这期间,他和他的妻子在银行账户上转移巨额资金,一次最多达60万元。他的信用卡账单往往以30万元计,开的都是宝马和奔驰车。 而报税单显示,现为加籍的顾俊刚去年个人收入为45,865元,他的妻子唐敏(音,Min Tang)收入23,612元。 唐敏近日在富人区西温以210万元买下一栋全新豪宅,完全不用按揭贷款。 资料显示,唐敏是从顾俊刚的一位客户手中买下这套房产(下图),价格远低于周边房屋的市场价。 与此同时,顾俊刚名下的三间公司全部报告亏损。一些支票显示,这些公司在2014年至2016年间,从客户那里收到至少760万元资金,很多都是以贷款的名义。 顾俊刚在转手炒卖房产时,在合约条款中写明贷款给他的客户可以拿回投资资金以及固定的回报率,比如15%。由他支付按揭等其他费用,余下的收益都归他所有,往往有数十万元。 税法的漏洞 从法律和税务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安排让顾俊刚成功避税,因为这些房产都不在他的名下。他可以最大限度地贷款,因为是他的客户申请按揭买房,显然大大高出他本人可能的融资额度。 在税务上,资料显示这些客户都把炒卖的房产定义为自住房(principlal residence),虽然他们实际都不住在那里。而加拿大的法律规定,纳税人的自住房必须实际住在该房,以及不能在买房当年卖出 ,否则,卖房收益不能作为自住房免税,要作为商业收益纳税。 有税务律师指出,这类逃税行为在高房价的多伦多和温哥华相当普遍,是税收体系的一个严重漏洞,造成的损失金额巨大。 如果不修订税法填补系统漏洞,情况只会更加严重。 当很多加拿大人还在指责外国买家推高房价时,顾俊刚的交易资料却显示,他赚的钱比客户多得多。 其中一宗交易涉及一间出租房。顾俊刚担保,客户支付的首付款和物业转业税,拿到每月1%的利息,他则收取租金,支付按揭月供,以及房屋卖出后的所有获利。 顾俊刚在两年后以高出原价85万元将房子卖出,而他的客户根据合同,只能拿到不足9万元。 资料也显示,顾俊刚的客户尽管有巨额现金流和资产,纳的税却微乎其微。例如,客户张某(Shen Lin Zhang)在2014年的报税收入是59,711元,交税2,594元。而张的妻子在温哥华拥有并住着一间市值200万的住房。 当年,张某又卖出另一间市值300万元的房屋,用于购买另外两套总值近400万元的房屋,交易都是委托顾俊刚完成。 据报料者Lazos称,张某的收入来自中国,报税单显示他不是加籍,但自称是卑诗省居民。这让他与他的家人可以将加拿大的房产作为自住房,卖房收益不用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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