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市场过热的多伦多和温哥华,房市尚且没有降温的迹象,但是纳税人需要小心,因为加拿大税务局正在深入调查两地的房屋交易逃税骗税行为,并对逃税者作出罚款,最高可达250万元。 税务局近期已经在卑诗省,对房地产市场展开密切的监控和审计。目前,大多伦多地区是税务局的审查重区。 已追回6400万元税款 处罚447宗交易 加拿大税务局已经审计了安省1,864宗房地产交易,追回收入税(income tax)约1800万元,追回货劳税(GST/HST)约3200万元。在卑诗省,税务局审计了339宗房地产交易,追回收入税420万元,货劳税1,000万元。 针对这些被审查的交易,税务局对其中447宗交易作出处罚,罚款总额近1,000万元,其中最高罚款额近250万元。 税务局透露,为了查处涉及房地产交易的逃税骗税行为,该局使用了先进的风险评估工具、分析手段以及第三方的数据资料,然后筛选出逃税可能性高的买家,并对其报税资料进行核查。 税务局举出以下五类情况是重点审查的对象: 资金来源成疑 首先,税务局关注那些从未报过税,却有钱买房的人,不管他们是住在加拿大还是在海外。例如,有人用一大笔资金首付买房,说明他可能有合法或非法的收入没有报税。如果买房者的生活方式与他在报税单上填报的收入明显不相称,会受到税务局的特别关注。 炒房 第二个受关注的,是一些加拿大人,包括房地产经纪中常见的炒房行为。这些人买下一间物业后在很短时间内就售出,也包括将物业拆除或重新翻修的专业承包商、装修业主,以及一些投机客,或者通过转卖房屋交易合同的炒房者。 转卖合同炒房又称为“影子炒房”,是指那些签下买房交易合同的人,转手以更高价格将合同卖给他人,从中牟利。 也有一些装修商先买下一间房屋,进行翻修,并居住很短的时间,然后转卖获利。他们如此操作在几年内重复数次,但是在报税时,他们都会将房屋作为自住房( principal residence)申报,以免被征税。 税务局在报告中指出,该局通过获取和分析第三方的数据,发现一些炒房者要么没有申报炒房收益,要么少报。 税务局指出,炒房的收益不同于资本收益,它被视为商业收入,要全额报税。 出售新房或翻修房逃税 二手房重售时可免缴货劳税(GST/HST),但是从开发商那里购买的新房,或是全面翻修的房屋,在出售时必须要缴货劳税。 税务局指出,该局使用“各种分析技术确定那些逃税的建筑商。” 卖房的资本收益未报税 如果将自住房出售并有获利,不需要缴纳资本收益税。但是如果出售的房屋不是自住房,例如出租房或度假屋,那么卖房获得的收益减去成本,被视为资本收益,要按照你的边际税率缴税。 非居民卖房也要缴税 如果是非加拿大居民拥有一处加拿大房产,卖房时获得的收益也要向加拿大税务局缴纳收入税,而且往往不能享受自住房的税务豁免。税法要求非居民在出售加拿大房产的10天内,通知税务局并缴税。 加拿大税务局表示,有房产交易的纳税人如果有逃税或“没有正确报税”,可以到税务局网站上更改他们过去几年的报税单。 税务局也提醒大家,如果怀疑有你认识的人在买房交易中漏报收入税或货劳税,可以向税务局National Leads Centre匿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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