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政府19日表示,2016年的最高加租幅度已限定于2.0%。这个加租指南,是房东毋须取得房东与租客局(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的批准而可增加租金的最高额度。有效期为2016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 省府称,增幅指南根据的是安省消费者物价指数(Ontario Consumer Price Index),也是加拿大统计局计算通胀率的措施,以反映去年整体的经济状况。 根据“2006年住房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06),对于在1991年前建筑好的大厦,最高租金增幅限于2.5%,以确保在考量上取得平衡,一方面保障租房的家庭利益,同时照顾房东取回运作成本的需要。 上述加租指南适用于大多数的私人及住宅用途楼房,也就是“2006年住房租赁法”管辖下的屋宇。但是,指南并不适用于空置的住房单位、于1991年11月1日或以后入伙的住宅单位、廉租屋、护理院或商用楼房。 2016年的最高加租幅度被省府限定为2.0%。(本报资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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