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租屋,看网络。」这已非仅仅是趋势,而是许多租屋一族的绝对选项,也是骗徒出招的绝佳机会。温市警方指出每年都有数十起网络租屋诈骗案发生,受害人损失金额动辄达500加元以上,提醒租屋族要多多注意。 温市警方财物罪案探员史都华(Rick Stewart)表示,近几年利用包括Craiglist等网站进行租屋诈骗的情况屡见不鲜,其中2009年有48起,2010年增至66起,今年已发生至少16起,但史都华表示警方不清楚受害者是否多为移民。 史都华说骗徒在网络上发布广告时,多会说自己在国外,因此不会出面并要求以转帐方式付款。但有时也会有骗徒谎称为屋主或是业务经理,还会带著走一圈,之後马上要求对方缴付押金。史都华说受害者大部分是押金损失,金额从500元至2000元不等。 他提醒假如租屋时出现以下情形即应该注意∶租金太便宜,低於周围正常价格;出租者不愿露面,仅以电邮等方式联络;仅愿意租客以「现金」缴交押金;出租者要求电汇;要求租客提供社会保险卡或是银行帐户等个人资讯。 他也提醒租客在下决定前也应该前往要承租的单位查看,最好是由屋主或业是务经理陪同,确认屋子不是「别人的」。 史都华提醒民众租屋时,应该要先查看,并确定有正牌的屋主或是业务经理陪同。(记者朱冠华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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