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公屋问题复杂 寄望政府速提对策 1200元月租就可「坐拥」市价至少80万元的公屋?这真是多伦多的又一怪,而且现在连租客都很难赶走,充分证明了多伦多公屋制度存在极大问题,再不改的话,对那些面对楼价节节高升的买房客来说,可能都快要跳脚了。 当然这种事绝不是今日才发生,而是由来已久。市内贫困家庭数十年居住政府提供的廉租公屋,在疏於管理下,随着房价逐年暴升,公共资源分配失衡的问题就越来越明显。多伦多社区房屋公司(TCHC)最近终於再揭旧案,准备出售市内22间公屋,筹集1570万元资金用作公屋修缮费,这才将问题更公开化。 对於大多数新移民而言,不仅难以享受到这种数十年而来的居住福利,而且根本不知其中内情。记者就暗访了一个廉租公屋的家庭,对其内情作深入了解。 在本地出生长大的Judy一家居住於市中心的一间政府廉租镇屋,镇屋虽有些失修破旧,但市价应至少超过30万元。她是在20多年前跟David结婚後便迁入现址居住,不要以为他们在此屋只居住了20多年,原来这是他们从父辈那里「继承」过来的「祖业」,其丈夫更早於青少年时期便与父母居住於该处,至今已长达35年了,而且他们现在育有三个孩子,不知此屋还能传承多少代。 租客代代相传 打定决心住到底 今次多伦多房屋公司大刀阔斧的卖屋行动并未影响到他们,相反,这更坚定他们一家五口「死守祖业」到底的决心。Judy说:「我们在这里往了几十年,这就是我们的家,无论如何,我都不会迁出的,谁也逼不了我们。」 Judy一家五口所居往的共4个房间的镇屋,现月租1,200元,已经比市场租金行情低一大节,而且假如租客家庭收入低微,还可获得政府资助再减屋租。不过,政府也有规定租客与房间租用数量的比例。以Judy一家为例,他们夫妇占用一间房间,三名女儿就按人头算每人可各占用一间房间,这样,一家五口才有资格租用4房间的整套镇屋。假如将来他们任何一名子女迁出,按规定他们便要交出现居,搬去别的公屋。「我已经为我父母想好,将来我结婚以後,我会叫我丈夫搬来与我同往,然後叫我妈搬走,这样便不会影响居往人数,政府便不能取消我们的居住权。」Judy的大女儿Susan打趣地说。 看来Judy一家与许多租客一样,大有保护家园到底的决心,这难道是他们的错吗? 这次多伦多社区房屋公屋准备出售一些高市价公屋,自然遭到租客的强烈反对,他们不想常规的生活被打破,甚至不受保障,左派议员也为租客站台呼求。可是公众在了解了实情後,舆论自然转向对现今公屋制度的批评,「廉价租屋不是永生的」,「廉价公屋是纳税人的共同资产」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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