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地区房屋租客,将会在近期内收到由市府寄出的房租减价通知。具有六个出租单位以上的公寓大楼,房租预计可减少20%,六个出租单位以下的公寓大楼,房租则预计可减少15%,但仅适用于1991年11月1日以前入住的房屋租客。 据多伦多市府所公布的资料指出,由于出租公寓大楼的房屋税,在2010年下降幅度是2.49%,因此依法必须反映在房客的房屋租金,估计受惠的租客人数是12万8109人。寄给房东的减价通知,是在9月15日前寄出,房客的减价通知寄出日期,则是12月15日以前。 该由「房屋租客法案」(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所引申的房租减价条款,适用于1991年11月1日以前入住的房客。此外,由市府寄出给辖区内房屋租客的租减价通知信,将会列收信人为「目前房客」(Current Tenant),并清楚得注明是「房租减价通知」(Rent Reduction Notice Enclosed),最快的减价实施日期自今年12月31日起。 若住户未收到通知或有任何问题,可致电24小时服务电话311,市府租客热线416-921-9494,或上网(www.toronto.ca/housing)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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