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本周三清晨在多伦多丹佛路发生的一宗火警,没有给居住在火灾现场隔壁的亚当斯(Colin Adams)一家造成任何人身伤亡和财物损失,但是给他敲响了警钟,因为他没有为租住的柏文单位购买租客财物保险。 而根据多伦多消防队长埃克曼(Dave Eckerman)的估计,多伦多至少有多达80%的租客没有购买租客财物保险。绝大多数的租客甚至错误地认为,一旦有意外发生,他们的房东所购买的房屋保险将给予他们足够的保障。 亚当斯一家4口居住在多伦多丹佛路夹Dawes路、一间名叫Alem Superstore的商铺隔壁。该间商铺在本周三清晨4时左右发生火警,火势迅速蔓延至商铺楼上的柏文单位。 当时,亚当斯一家人刚巧被烟雾报警器惊醒,他们立即跑到大街上。庆幸的是,他们一家无人受伤,他们所租住的柏文单位也未受损。 然而,该宗火警给亚当斯敲响了警钟,因为警方告诉他,他应该购买租客财物保险,否则,一旦有意外发生,他将遭受惨重的经济损失。 多伦多消防队长埃克曼解释说,很多租客并不明白,他们的房东必须购买保险,一旦发生碗橱损坏等财物损失,便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但是,租客放在碗橱内的东西不在受保的范围内,将不会获保险公司赔偿。 来自大多伦多租客协会联盟的登特(Geordie Dent)指出,租客并不需要购买财物保险,因为根据住宅租赁法的有关条例,如果发生火警的原因与租客无关,房东就应该对租客所损失的财物进行赔偿。 然而,并非所有的租客了解上述条例或者愿意与他们的房东对簿公堂,所以,自行购买租客财物保险是比较简单的做法,可确保自己在遭受财物损失时获得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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